1.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原則
有法必依,包括執行和遵守兩個方面。首先表現在勞動安全衛生監察機構和人員在工作中要嚴格遵守法律,依法辦事。對司法機關來說,就是審理案件時必須依照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來說,就是必須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和制度。
執法必嚴,就是指執法機關和執法人員都必須嚴格地依照法律規定辦事,維護法律的尊嚴和權威。對司法機關來說,就是在審理案件中,在定罪量刑、刑罰輕重等方面,都必須嚴格依照法律的規定辦事。執法必嚴的另一層意思是不受其他行政機關、團體或個人對判定活動的非法干涉。
違法必究,就是對一切違法犯罪行為都必須認真究查,依法懲處。任何人都不得凌駕于法律之上或超越于法律之外,誰也不能享受法律規定以外的特權。堅持違法必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一項重要的社會主義法制原則。只有嚴格地執行這一原則,才能有效地保證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性和嚴肅性。
2.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
違法事實是進行處理或處罰的客觀依據。在對檢查或舉報的案例進行監察和執法時,必須深入調查、收集可靠證據,查清事實。實事求是地查明、核對違法事實,使認定的違法事實有充分的證據,經得起歷史的檢驗。
法律法規的規定是處罰的惟一準繩。勞動安全衛生監察部門在處罰時,必須依據法律法規的具體條款,準確、適當的處罰。
勞動安全衛生監察部門在執法過程中,必須尊重客觀事實,同時嚴格依照法律規定進行正確執法。
3.堅持行為監察與技術監察相結合的原則
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監察工作,不僅實施行為監督(監督檢查用人單位及其領導人員的管理行為,包括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活動是否符合安全生產法規的要求),而且實施技術監督,就是憑借技術手段,深入監督檢查生產工藝過程、設備、原材料和勞動環境的安全衛生狀況及其防護技術條件。只有把行為監督和技術監督結合起來,突出行為監督的作用,才能在科學技術不斷進步的條件下,通過法制手段,有效地實現勞動安全衛生國家監督的目的。
4.堅持監察與服務相結合的原則
勞動安全衛生監察機構既要嚴肅認真地進行監督檢查,及時提出強化預防措施的要求,揭露和糾正勞動安全衛生的缺陷和偏差,又要滿腔熱情地幫助用人單位進行宣傳教育和技術培訓,提供有關信息和科技情報,指導和幫助用人單位做好勞動安全衛生工作,以實現安全與生產的統一。
5.堅持教育與懲罰相結合的原則
懲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的含義是:處罰不僅是懲治違法的武器,同時也起著教育作用。它的教育作用主要是一方面通過學習,理解和掌握法律;另一方面,通過對違法責任的處罰,達到教育別人不犯同類違法行為及當事人重犯類似違法行為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