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具體協助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和安全抵押金合同,并監督實施;
2 編寫監理規劃中安全監理方案和安全監理實施細則;
3 參加對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包括須經專家論證、審查的項目)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審查;
4 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或施工單位提出的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進行監督;
5 審查施工總承包單位推薦的分包單位的安全資質,及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
6 巡視檢查及處理日常事務;
7 發現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向總監理工程師報告;
8 填寫安全監理日記和編寫安全監理月報或監理月報中的安全監理內容;
9 負責安全監理資料的收集和安全監理臺賬管理;
10 參與工程預算和對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費實施監督等其他與工程安全有關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