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常熟市煙花爆竹行業從加強部門聯動、提高行業自律、強化安全宣傳、堅決打擊非法等方面入手,著力規范煙花爆竹經營秩序,強化從業人員安全意識,提高消費者安全燃放的意識,全市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呈現平穩態勢。但是,在實際監管過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具體問題和矛盾,需引起我們監管人員和全體經營戶的重視。對這些問題,筆者作了粗淺的思考,希望能對煙花爆竹監管工作進行一些有益的探索。
一、處理好三個關系
1、安監部門與其他監管部門之間的關系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五條規定:煙花爆竹實行多部門綜合管理。煙花爆竹有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等多個環節,工作職能涉及公安、安監、工商、質監等多部門。因此,在開展綜合管理過程中,一是政府各相關職能部門應切實各司其職,充分發揮各自監管職能;二是建議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及時協商監管中出現的問題;三是建立完善信息共享、聯合執法的工作機制,防止出現各自為政、互相扯皮的現象,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2、安監部門與行業協會之間的關系
行業協會是經政府批準成立的民間社團組織,在長期的煙花爆竹行業監管過程中擔當起了企業與政府職能管理部門的橋梁和紐帶作用,成為政府監管部門有力的助手。安監部門要充分利用協會社會接觸面廣、信息靈通的特點,努力發揮協會在行業管理和“打非禁私”等方面的獨特作用;同時也要利用煙花爆竹行業協會號召力強的特點,引導其開展行業規范化建設,努力在全體經營戶之間形成自我規范、自我約束、自我糾錯的自律行為。
3、安監部門與合法經營戶之間的關系
從全市零售經營戶的統計情況來看,弱勢群體占了相當數量,這些經營者年齡偏大、經營條件不高、經營能力不強。安監部門要把服務民生作為安監工作的落腳點和出發點,主動深入到經營戶之中,傾聽他們的訴求。在平時安全監管過程中,要主動幫助他們分析存在的安全問題,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逐步提高他們對安全經營的認知度和自我防范、自我完善的能力。
二、理清五個問題
問題一:儲存煙花爆竹問題
根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第十三條規定:零售經營戶可以根據有關規定進行適量存儲煙花爆竹。但煙花爆竹屬危險品,存儲條件并非一般經營戶所能達到的。在實際經營過程中,特別是臨近春節等銷售旺季,大部分經營戶存儲煙花爆竹的數量還是較大的。造成這個問題的出現,一是經營戶不能根據實際銷售能力,盲目備貨;二是批發商受配送能力的制約;三是批發商為節省運輸成本進行一次性集中供貨。
對策:
首先,監管部門應尊重客觀事實,努力在加強監管,規范零售經營戶的經營行為、提升臨時存儲條件、提高應急能力等方面狠下工夫。
其次,批發商應充分認識煙花爆竹存儲量過大,給零售經營戶帶來的潛在安全風險。要努力提高配送能力,強化配送控制,采取少批量多批次分散供貨。
再次,全體零售經營戶應清楚認識煙花爆竹的本質是爆炸危險品,應自覺根據實際銷售能力進行備貨,盡可能減少庫存數量,主動加強安全自查力度,降低潛在危險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