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筆者在某化工企業發現這樣一種現象:只要工人看到安監執法人員,就感到十分的緊張、忙亂,有的打電話通風報信,有的怕查出問題甚至干脆暫時將手中的活計停了下來。
看似這種安全檢查顯得十分嚴肅認真,但經過了解,才知道原來是該企業的安監執法人員,對工作總是“太認真”,當查不出問題時,擔心上級領導認為自己的水平低查不出問題,于是就“橫挑鼻子豎挑眼”找毛病,說到底就是一個“罰”字了得,安全罰款成了他們的“家常便飯”,讓員工們感到一種畏懼心理,員工也總感到事事都“小題大做”、“吹毛求疵”,使員工們產生了逆反心理,可等你剛檢查完后,違章行為照樣發生,安全檢查沒有真正讓他們心服口服。
據筆者了解,以查違章罰款竟然成為一些企業安監執法人員抓好安全工作的一個重要舉措,其安全管理出色的有力佐證便是每月查出多少問題以及開出多少萬元的罰單。對此,筆者實不敢茍同,并認為安全管理絕不能以罰代管。
安全工作強調制度建設,重在日常管理,查問題、開罰單只是加強安全管理工作的一種手段,而不是目的,更不是全部。如果把查出多少問題、完成多少罰款當目的,用一紙罰單代替艱苦細致的管理工作,只能是對安全管理工作內容的曲解。因此,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認真做好制度的落實,加強日常監督檢查,注重跟蹤隱患整改才是確保安全生產長治久安的有效方法。
以罰代管說到底是工作作風不實,管理粗放,方法簡單的表現。在日常工作中,確實有不少安監人員將安全違章罰款總額的可觀作為自身工作業績拿出來炫耀,這樣的成就感事實上是荒唐可笑的,是對安全管理的不負責任。安監人員不把心思放在剖析安全隱患產生的根源,制定有效的管理措施,而一味的以罰代管,那么,安全隱患就會如灰塵一樣“掃帚不到能自跑掉”嗎?員工在被處以罰款沒有口服心服的情況下能徹底整改隱患嗎?安監人員能將查出的層出不窮的安全隱患或安全違章罰款作為自己的工作業績嗎?
安全管理是實實在在的工作,遠不是一紙罰款就能一勞永逸的。因此,不要一味的為了“抓違章,湊指標”,“罰款了事”。而是主動與員工進行親切的交流、安全的叮囑,平等地與員工一起進行安全技術討論和溝通,指出抓好安全生產的重要性,查找安全隱患、違章現象,對安全隱患及時下達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并不是采用“以罰帶教”、“以罰代管”來解決安全生產實際,使安全管理工作更加的人性化、理性化、科學化。希望我們的安監人員克服“以罰代管”的弊端,而是靜下心來,切實做到基礎工作,抓好員工安全意識的提高、安全體系的落實、日常監督的到位,而不該是簡單的以罰代管,更不能一罰了之,罰而不管,使安全制度變了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