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7月3日召開的山西煤礦安全監察局落實國辦緊急通知精神動員會上,鞏安庫局長強調,在對關閉國有煤礦礦辦小井和鄉鎮煤礦停產整頓的督察中,必須加大執法和監察力度,嚴肅責任追究。
山西省將在本月內組織督察組對鄉鎮煤礦停產整頓和國有煤礦礦辦小井關閉情況進行督察。山西煤礦安全監察局要求各監察辦事處(站)要與地方政府密切配合,嚴格標準,確保質量,把好關閉國有煤礦礦辦小井和鄉鎮煤礦停產整頓后恢復生產的檢查認定關。參加檢查認定工作的監察人員要堅持原則,做到該關的必須關,該停的一定停,對不符合規定和標準要求的,堅決不予驗收簽字,堅持“誰監察、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對在監察工作中不負責任、放寬條件、降低標準、草率簽字,允許恢復生產后礦井出了事故或督察中發現不達標就讓礦井恢復生產的,將依法追究有關監察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