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六大提出,加強對執法活動的監督,推進依法行政,提高執法水平,維護法制統一和尊嚴。這是今后指導我們加強煤礦安全監察法制建設和推進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據。
推進煤礦安全監察依法行政,應從四個方面著手:
一、樹立依法行政觀念
依法行政是政治文明的標志,依法行政觀念包括:
(一)行政執法法律至上觀念。將人治型行政轉變為法治型行政。
(二)公共行政觀念。行政執法機關應將行政職能切實轉變到公共服務上來。
(三)服務行政觀念。行政執法機關應克服官本位和特權意識,為行政相對人提供市場服務、法律服務、安全生產服務。
(四)責任行政觀念。行政執法要實現由重權力、重處罰,到重責任的轉變,執法機關和人員要對自身的違法失職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二、按照法律規定,完善行政執法職能
煤礦安全執法監察是法定職責,如何履行好這一職責?要做到:
(一)不越位。不搞越權行政、違法行政。
(二)不缺位。該管的就要管住、管好。
(三)不錯位。要克服重實體、輕程序,重結果、輕步驟的執法傾向,防止不擇手段搞處罰。
(四)不干擾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要貫徹便民原則,只要能把安全生產管住、管好,辦事手續越簡便、越透明越好。
三、改進行政執法方式
(一)增加透明度,執行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制度。要改變以內部文件為依據實施執法或處罰的做法,一律以公開的行政執法依據對相對人實施管理和監察。要根據世貿組織規則,按照《國務院法規規章備案條例》的要求,切實執行對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制度,加強對抽象行政行為的監督。
(二)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加強對行政執法事項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制度、聽證制度、告知制度、時效制度等,堅持“誰執法,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和完善行政執法不作為、亂作為的監督和救濟啟動機制,以及與之相適應的違法舉報制度、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行政領導責任追究制度、行政賠償和補償等項制度。
(三)規范執法程序。要將單向的行政命令逐步轉變為通過聽取行政相對人的意見和建議,讓行政相對人參與決策后再作決定。這種聽取意見和參與不應流于形式,而是要通過切實有效的制度,形成行政執法機構與行政相對人的制衡關系。
(四)行政處罰決定必須在合理合法的期限內做出,使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均得以確定。在法定期限內沒有做出決定的,應當視為對相對人行為的同意,同時,行政執法機關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對違反法定程序的行為,應區分程序違法的輕重,采取撤銷具體行政行為、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行政責任等措施,以保護行政相對人的權利。
四、建立執法信息公開模式
(一)確立執法公開、透明執法的原則。執法信息作為公共資源,除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和行政相對人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外,應當為社會公眾知曉。
(二)以促進執法機構與行政相對人互動為目標,從廣度和深度上擴大執法信息公開范圍。要將目前僅公開辦事制度、程序等有限信息,逐步轉變為公開執法依據、公開相對人對執法行為的意見、公開執法結果和有關具體行政行為數據等。
五、培養高素質的行政執法隊伍
要想搞好依法行政,必須建立一支高素質的煤礦安全監察執法隊伍。煤礦安全監察執法人員,特別是各級領導成員必須由實踐經驗型向法律專業素質型轉化,成為熟練掌握和運用法律知識的能手。為此,要完善執法人才培養機制,加強執法人員培訓,并推行公開招考制度。只有如此,才能適應依法行政對人員素質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