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班組排查人員到現場未查出安全隱患或查出但未匯報,也未安排處理的,給予責任人200元的罰款。因該隱患未及時排除釀成事故的,將根據集團公司及礦相關規定進行責任追究和處罰。
2、當班隱患未及時處理,未交班擅自離開現場的,對安全檢查人員、班組長和現場責任人各罰款200元。
3、同一條隱患,連續兩次仍然不予整改的,罰責任班隊長500元。對因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而造成事故的,將根據集團公司及礦相關規定進行責任追究和處罰。
4、發現重大安全隱患,跟值班干部、班隊長及有關人員必須及時進行追查,被通知人員無故不按時參加的,給予罰款500元的處理。
5、凡發現的隱患不處理,不閉合的班組,集體罰款2000元,班隊長罰款500元,并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