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組是企業構成的最基本單元。班組員工比其他人更多地接觸到生產過程中的各種危險危害因素,是企業各類事故的主要發生群體。因而,開展“以人為本、規范作業行為”的班組安全管理是有效控制事故的關鍵。經對我公司93人次人身傷害事故進行統計分析,發現以下4類不安全行為是導致事故發生的主要因素。
1.未確認行走路線是否安全而導致的事故,占事故發生頻數的8.5%,一般為重傷以上事故;
2.未確認上級的指令出現誤操作而導致的事故,占事故發生頻數的6.5%,一般為重傷以上事故或設備事故;
3.未確認操作對象及環境是否安全而導致的事故,占事故發生頻數的65%,一般為一人輕傷以上事故;
4.開停車、停送電時未對系統檢查確認而導致的事故,占事故發生頻數的5%,一般為多人重傷以上事故。
對此,我公司以規范員工作業行為,控制和消除員工習慣性操作為課題,開展了“安全確認制”達標班組工作。
一、“安全確認制”的基本內容
“安全確認制”的核心內容是“操作確認制、聯系呼應確認制、行走確認制、開停車確認制”。具體內容為:
1.操作確認制
在作業前按照“想、看、動、查”的確認程序對操作對象的名稱、作用、程序等確認無誤時才能操作。即:
想:操作者在對操作對象實施操作前要想一想本崗位的操作程序、動作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的有關內容,以確認安全注意事項;
看:操作者要查看所操作的對象和人機結合面是否存在隱患和缺陷,顯示器、控制器、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正常完好,操作定位是否正確,以符合安全作業條件;
動:操作者要嚴格按操作程序、動作標準及安全操作規程的要求實施操作;
查:操作者在操作過程中,每做完一個操作動作都要檢查,查動作后操作對象反饋的信息是否正確。
2.聯系呼應確認制
在長線作業時,應由一人指揮。指揮者發出的指令一定要簡明扼要,在被指揮者重復無誤后,才能進行作業,并作好記錄。即:
1)指揮者確認其指令與執行者的安全要求,與生產系統中的安全要求,與作業區域或者作業空間的安全要求不矛盾、不沖突。
2)指揮者要明確確認其指令是令行,還是禁止。執行者必須按指令做到令行禁止。
3)對于禁止令的執行,指揮者要確認下一級的執行情況并負有監督檢查職責。執行者要確認禁止令是在延續,還是已解除。
3.行走確認制
在生產現場行走時,確定安全通道無危險時方可行進,即嚴格執行“查看、判斷、通過”的程序,對現場是否具備安全通行條件予以確認。
查看:行走前要仔細查看所要通過的路段是否暢通、是否有警示標志,以確認是否具備安全通行的條件(車間廠房內、施工現場等均須設置必要的安全通道,并有明顯標志);
判斷:在行進過程當中上下左右是否遇有有礙安全通行的因素,以確認是否繼續通行;
通過:經對通道查看、判斷安全無誤后方可通行;車間廠房內、施工現場等均須設置必要的安全通道,并有明顯標志。
在沒有設置吊運通道的車間內進行天車作業時,吊具的承載量必須大于被起吊物的2倍,吊鉤必須安裝防脫鉤裝置,并設專人跟蹤指揮。
4.開停車確認制
在設備的檢修作業前后開車、停車時,指揮者、操作者對設備安全狀況應進行確認。即:
1)檢修或者施工完畢的設備開車
①確認開車總指揮者和安全總負責人(應是同一人);確認下一級的開車指揮者和安全責任人(亦是同一人)。并且實行直線聯系負責制;
②確認誰有權送電,誰有權開車;
③開車指令下達前確認工作票制度已正確執行完畢。
2)備用設備開車
①確認工作票制度已正確執行完畢;
②確認上一級指揮者誰同意送電;
③確認上一級指揮者誰同意開車;
④確認所開車設備安全保護裝置符合安全條件要求;
⑤確認開車程序正確。
3)設備停車
①確認停車的目的;
②確認停車的安全規程已執行完畢;
③停車檢修的設備,必須在工作票上確認斷電、斷料、斷汽(水)、掛警示牌、監護人等。
二、制定“安全確認制”標準
制定“安全確認制”標準要本著簡明扼要、內容具體、責任明確的原則。圍繞著“行走確認制、聯系呼應確認制、操作確認制、開停車確認制”等方面進行各工種“安全確認制”標準的制定。標準以安全確認的項目、確認程序、確認內容為要素編制成表,以便員工記憶和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