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情景描述
某工業乳化炸藥生產企業,有員工105人,農民臨時工68人,昨天臨時招收。廠領導3人:張廠長負責全面工作;王副廠長2009年化工大學畢業,2010年6月任副廠長,負責生產安全和技術研發;李副廠長負責產品銷售、市場開發。工廠無獨立安全管理機構,無專兼職技安管理人員,從未召開過有關安全的專題會議。2010年7月18日上午10:30,王副廠長到生產現場進行安全檢查,騎著摩托車來到硝銨破碎工房門前,看到一名光著上身,穿著拖鞋的裝卸工正在用手推車向工房內運袋裝硝酸銨,共計運入40袋。
每輛手推車一次可裝運8袋硝酸銨,手推車支腿由角鋼焊成。操作工甲拖過一袋硝酸銨向破碎機中加料,加料過程中見硝酸銨中有一異物,急忙用手抓出,險些將手碰傷。工房悶熱,墻壁及破碎機傳動軸等設備上落有大量硝酸銨粉塵。操作工丙向王副廠長反映說,現在的操作以老帶新,按經驗操作,無操作的文字依據,這樣下去不行,遲早會出事!王副廠長聽后說:“沒事,以前都是這么干的。”他看了看生產還算正常,就騎著摩托車走了。
此時,乳化間已有半成品乳化炸藥6槽車,成品乳化炸藥5t。
注:1)每袋硝酸銨50kg;2)每桶配料25 kg;3)槽車規格為長2 m,寬l m,高0.8 m,裝藥高度為0.6 m;4)乳化炸藥密度為1.2 t/m2;5)硝酸銨的臨界量為300 t;6)乳化炸藥臨界量為10 t。
2.案例說明
本案例包含或涉及下列內容:
(1)民爆企業安全生產組織機構的設置。
(2)安全教育、安全檢查,辨識生產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
(3)重大危險源辨識。
(4)造成乳化炸藥發生火災爆炸的主要危險因素。
(5)企業應如何加強安全管理。
3.關鍵知識點及依據
(1)民爆企業安全生產組織機構設置要求。《安全生產法》、《民用爆破器材企業安全管理規程》(WJ 9049--2005)。
《安全生產法》第十九條 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超過300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300人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委托具有國家規定的相關專業技術資格的工程技術人員提供安全生產管理服務。
(2)各級各類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內容要求。《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安全監管總局令第3號)。
各類人員的培訓
(一)對主要負責人的培訓內容和時間
l初次培訓的主要內容
(1)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敢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2)安全生產管理基本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生產專業知識。
(3)重大危險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應急管理和救援組織以及事故調查處理的有關規定。
(4)職業危害及其預防措施。
(5)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6)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2再培訓內容
對已經取得上崗資格證書的有關領導,應定期進行再培訓,再培訓的主要內容是新知識、新技術和新頒布的政策、法規: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和政策;安全生產的新技術、新知識;安全生產管理經驗;典型事故案例。
3培訓時間
(1)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煙花爆竹、建筑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資格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8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6學時。
(2)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
(二)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培訓時主要內容和時間
l初次培訓的主要內容
(1)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2)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衛生等知識。
(3)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4)應急管理、應急預集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
(5)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6)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2再培訓的主要內容
對已經取得上崗資格證書的有關領導,應定期進行再培訓,再培訓的主要內容是新知識、新技術和新頒布的政策、法規: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和政策;安全生產的新技術、新知識;安全生產管理經驗;典型事故案例。
3培訓時間
(1)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煙花爆竹、建筑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8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6學時。
(2)其他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
(三)特種作業人員培訓
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設備、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從業人員稱為特種作業人員。特種作業的范圍包括:電工作業、焊接與熱切割作業、高處作業、制冷與空調作業、煤礦安全作業、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作業、石油天然氣安全作業、冶金(有色)生產安全作業、危險化學品安全作業、煙花爆竹安全作業、安全監瞥總局認定的其他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并考核合格,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以下簡稱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