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單位消防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年初有安排,中途有檢查,年底有總結。 2、指導專(兼)職防火員做好本單位的防火工作。在防火宣傳、安全檢查、消防教育、滅火演練中給予時間、經費保障。 3、按照上級有關部門要求,更新防、滅火設備,配備足夠數量的滅火器材。 4、根據公安消防部門的要求,健全防火檔案,管好用活,建立各項安全制度,落實到實處。 5、獎懲兌現,年終總結把消防工作與政治任務、業務完成情況直接掛鉤,對違反安全規定沒有完成上級下達的任務者,進行批評、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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