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是本單位自籌資金或居里在計劃內設計施工的新建、擴建、改建的建筑工程設計圖在施工前分別送消防部門審核,并參加選址、設計審核、施工監督檢查和竣工驗收工作。 2.對未經消防監督機關審核的工程項目,并在本單位進行建筑工程施工的施工單位負責督促建筑送審,并通知消防部門。 3.建筑工程施工單位的包工人員,在施工前必須報到消防科審查批準后方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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