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1.1 本標準規定了XX發電有限公司設備管理部暖通消防點檢工程師安全工作中應負的責任與要求,檢查與考核。
1.2 本標準適用于XX發電有限公司設備管理部暖通消防點檢工程師的安全工作。
2 引用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號)2002.06.29
《中國XX集團公司系統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辦法》XX集團制(2005)41號
《中國XX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XX集團制(2010)17號
《電力企業各級領導人員安全生產職責規定》電安生「1996」640號
《XX股份有限公司發電企業主要生產管理崗位安全生產職責》[2006]95號
3 安全工作應負的責任與要求
3.1 在公司設備管理部正、副主任的領導下,對設備管理部暖通消防點檢工程師的安全技術工作負責。
3.2 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和上級有關指示和要求,把與分管范圍內設備安全生產有關的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計劃,經主任批準后組織實施。及時糾正分管范圍內設備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失職和違章行為。
3.3 負責做好分管設備范圍內的安全工作,及時發現并安排消除缺陷,提高設備的完好率,保證安全生產。為分管范圍內的設備及人身安全負直接責任。
3.4 負責編制分管范圍內設備安全管理工作有關規定和規章制度,并根據實際情況,及時進行修訂、補充、完善。
3.5 編制、修訂和完善與分管范圍內設備現場運行、檢修規程及技術質量標準、生產技術管理制度。對技術組織措施,負責審核工作。保證各項生產、施工有章可循,建立良好的生產、施工秩序。
3.6 負責編寫分管設備范圍內的專業技術標準、制度、年度反事故技術措施,大修更改項目計劃、大修更改任務書和施工安全等措施,經批準后監督執行。
3.7 經常深入生產、施工現場,掌握安全生產情況,組織技術業務培訓,指導安全技術管理,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難題。
3.8 對分管設備范圍內安全生產、施工中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應用要作為科技工作的長期課題,進行研究。
3.9 參與分管設備范圍內的事故或經濟損失的調查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并組織落實。
3.10 積極參加公司舉辦的各項安全活動,不斷增強安全意識,提高安全防護能力。
4 檢查與考核
4.1 本標準由XX發電有限公司安全監察部和設備管理部主任進行檢查與考核。
4.2 本標準與《XX發電有限公司經濟責任制》、《XX發電有限公司工作標準》、《XX發電有限公司安全工作獎懲標準》一并考核。
5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設備管理部、安全監察部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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