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內工作人員每季度進行一次培訓。
二、站內工作人員更換,新進人員須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三、下列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一)微型消防站隊長;
(二)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三)其他依照規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四、培訓內容:
(一)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二)消防站轄區內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五)組織、引導相關人員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六)轄區內建筑消防設施的基本情況,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消防水源情況、消防車通道等。
五、消防監控室值班操作員應進行專業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六、培訓方式:
(一)由微型消防站隊長對轄區相關人員進行培訓;
(二)邀請消防部門專業人員授課;
(三)結合本年度消防演練,組織培訓;
(四)通過制作墻報、宣傳欄、貼圖畫等方式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七、因工作需要人員換崗前進行再教育培訓。
八、培訓要做好相關影音視頻記錄并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