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 為加強防火安全管理,防止動火作業中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確保動火作業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 2.? 適用范圍
??????? 本制度適用于唐山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所屬各單位。
??????? 3.? 相關文件和術語
??????? 3.1? 相關文件
??????? 3.1.1?? GB50016-2006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 3.1.2?? GB6222-2005? 《工業企業煤氣安全規程》
??????? 3.1.3?? 《河北省消防條例》
??????? 3.1.4?? HG23011-1999 《廠區動火作業安全規程》
??????? 3.2? 相關術語
??????? 3.2.1? 動火作業
??????? 進行焊接與切割作業及在易燃易爆場所使用噴燈、電鉆、砂輪等進行可能產生火焰、火花和赤熱表面的臨時性作業。
??????? 3.2.2? 易燃易爆場所
??????? 生產和儲存物品的場所符合GB50016-2006中火災危險性分類為甲、乙類的區域。
??????? 3.2.3? 動火單位與禁火單位
??????? 動火單位:即動火施工單位,指從事動火作業的施工單位。
??????? 禁火單位:動火作業所在區域、設備設施的管理單位。
??????? 4.? 動火作業的等級劃分
??????? 4.1? 特殊危險動火作業
??????? 在運行中的煤氣、氧氣、氫氣、丙烷氣、苯、氨、焦油、煤粉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產、儲存、輸送的主體設備及管道,地下液壓站及儲油量10立方米以上地上液壓站的液壓主體設備與油路管道,人員密集場所,重要通訊樞紐,技術中心檔案室及其它特殊危險部位的臨時性動火作業。主要包括:
??????? 4.1.1? 煤氣柜、煤氣加壓機、煤氣引風機、煤氣放散塔、煤氣發生爐、TRT、煤氣除塵設備、煤氣排水器、煤氣水封等煤氣設備的本體及管道。
??????? 4.1.2? 制氧機、氧壓機、氧氣儲罐等氧氣設備的本體及管道。
??????? 4.1.3? 提氫氣設備、氫壓機、氫氣儲罐等氫氣設備的本體及管道。
??????? 4.1.4? 空分設備。
??????? 4.1.5? 丙烷氣匯流排及管道。
??????? 4.1.6? 苯、氨、焦油等易燃易爆化工品的提取設備、儲罐本體及管道。
??????? 4.1.7? 煤粉制備、儲存、噴吹設備本體及管道。
??????? 4.1.8? 地下液壓站與儲油量10立方米以上地上液壓站的液壓油泵、油箱、過濾器、閥臺等液壓設備本體及油路管道。
??????? 4.1.9? 賓館、醫院病房、教學樓、幼兒園教室、宿舍、圖書館等人員密集場所。
??????? 4.1.10? 新聞中心、信息中心機房、通信站等重要通訊樞紐。
??????? 4.1.11? 技術中心檔案室。
??????? 4.2? 一級動火作業
??????? 在運行中的煤氣、氧氣、氫氣、丙烷氣、苯、氨、焦油、煤粉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產、儲存、輸送的設備及管道的附屬設施,易燃易爆場所,庫房,重點防火單位(部位)院內,變配電系統,主控室,特殊危險動火作業規定外的液壓站及軋機液壓、潤滑系統的臨時性動火作業。主要包括:
??????? 4.2.1? 4.1中1-7條規定的煤氣、氧氣、氫氣、丙烷氣、苯、氨、焦油、煤粉等設備的附屬設施。
??????? 4.2.2? 煤氣加壓站,煤氣混合站,煤氣風機房,TRT機房,制氧機房,氧氣調壓站,氧氣儲罐區,制氫站,氫壓機房,氫氣儲罐區,丙烷氣站,煤粉制備區域,焦爐地下室,苯、氨、焦油的制取、儲罐區域,天然氣站,液化氣站,油庫,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場所;
??????? 4.2.3所有庫房。
??????? 4.2.4? 煤氣柜、煉鐵焦化區、氣體公司、學校、醫院、幼兒園、印刷廠、服裝廠、煤場等重點防火單位(部位)院內。
??????? 4.2.5? 變配電室、電纜夾層、電纜豎井、電纜通廊、電纜橋架等變配電系統。
??????? 4.2.6? 各主控室內。
??????? 4.2.7? 特殊危險動火作業規定外的液壓站及軋機液壓、潤滑系統。
??????? 4.3? 二級動火作業
??????? 特殊危險動火作業和一級動火作業規定外的所有臨時性動火作業。
??????? 4.4? 固定動火(用火)作業:
??????? 因生產需要,在固定地點(非禁火區域)進行的長期性動火作業。
??????? 5.? 相關人員職責
??????? 5.1? 動火項目負責人
??????? 由動火單位指派,對動火作業負全面責任。負責組織制定、審批動火安全措施,檢查、監督安全措施的落實,具備動火條件后方可簽字批準動火。
??????? 5.2? 動火現場負責人
??????? 由施工單位和禁火單位雙方人員組成,對動火作業現場的安全負責。參與動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負責動火安全措施的落實,向動火人、監火人交代作業任務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項。動火作業結束后,組織檢查現場,確認無遺留火種后方可離開現場。
??????? 5.3? 動火人
??????? 應持證上崗,必須服從動火現場負責人與監火人的指揮。待審批手續齊全、具備安全動火條件,經動火現場負責人允許后方可動火。對審批手續不齊全或不具備安全動火條件的,有權拒絕動火并向安全部門報告。
??????? 5.4? 監火人
??????? 由動火單位與禁火單位雙方人員組成,監火人所在位置應便于觀察動火和火花濺落,必要時可增設監火人。監火人負責動火作業現場的監護與檢查,隨時撲滅動火飛濺的火花,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通知動火人停止動火作業,及時聯系有關人員采取措施。在動火期間,監火人必須堅守崗位,不準脫崗,不準兼做其它工作。動火作業結束后,要會同有關人員清理現場,清除殘火,確認無遺留火種后方可離開現場。
??????? 5.5? 動火分析人
??????? 由動火單位和禁火單位共同組成,對動火分析手段和分析結果負責。動火分析人要親自到現場取樣分析,在《動火許可證》上填寫取樣時間、取樣點、分析內容、最大允許值、分析數據和分析結果并簽字。
??????? 5.6? 動火區域負責人
??????? 動火作業所在區域的車間(部門)主管領導,負責生產與動火作業的銜接,對所屬生產系統在動火過程中的安全負責。參與制定、審批動火安全措施,檢查、監督安全措施的落實,具備動火條件后方可簽字批準動火。對審批手續不齊全、不具備動火條件的作業有權制止。在動火作業中,生產系統如有緊急或異常情況,應立即通知停止動火作業。
??????? 5.7? 安全(防火)人員
??????? 負責審查動火人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審批動火安全措施、檢查動火安全措施的落實、檢查本制度的執行情況,具備動火條件后方可簽字批準動火。安全(防火)人員有權制止違章作業、處罰相關人員。
??????? 5.8? 主管廠長(經理)
??????? 對動火作業的安全負領導責任,負責審批動火安全措施、監督動火安全措施的落實。
??????? 6.? 《動火許可證》的管理
??????? 6.1? 所有動火作業必須進行動火審批;除固定動火(用火)作業外,均要辦理《動火許可證》。
??????? 6.2? 《動火許可證》的辦理程序
??????? 6.2.1? 《動火許可證》為正反兩面,正面為動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審批部分,背面為動火安全措施的落實與動火作業的批準部分。
??????? 6.2.2? 《動火許可證》正面部分的辦理程序
??????? 6.2.2.1? 《動火許可證》正面部分由動火項目負責人指定辦證人辦理;
??????? 6.2.2.2? 辦證人須逐項填寫《動火許可證》正面部分內容,不得空項。
??????? 6.2.2.3? 辦證人根據動火等級,將填寫好的《動火許可證》按6.3條(動火安全措施的審批權限)的規定逐級審批;
??????? 6.2.2.4? 各級審批人接到《動火許可證》后,逐項審核、完善動火安全措施并簽字;
??????? 6.2.2.5? 辦證人將審批完的《動火許可證》交動火項目負責人。
??????? 6.2.3《動火許可證》背面部分的辦理程序
??????? 6.2.3.1動火項目負責人將審批完的《動火許可證》交動火現場負責人。
??????? 6.2.3.2在動火作業前,動火現場負責人組織落實好動火安全措施,并向動火人和監火人交代好安全注意事項后,由動火現場負責人、監火人、動火人分別簽字確認。
??????? 6.2.3.3動火現場負責人按6.4條(動火作業的批準權限)的規定逐級批準。
??????? 6.2.3.4各級批準人提前到達現場,共同檢查動火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確認具備動火條件后會簽并批準動火。
??????? 6.2.3.5動火現場負責人在確認審批手續齊全后,方可允許動火,并填寫“動火開始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