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制度
為了保護客人生命安生,加強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的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特制訂如下制度:
一、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度
該單位法人代表為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責任人應保障各項消防安全制度的落實。同時落實“誰在崗,誰負責”制度把消防責任落實到每個員工。
二、安全培訓制度
單位應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消防安全培訓每半年進行一次。
三、防火管理制度
1、所有疏散通道應保障暢通,嚴禁在通道上堆放物品,疏散通道直通天面的疏散門不得加鎖。
2、按規定標準安裝、配置消防栓、防火門、來火器、應急照明燈和疏散指示標志。
3、應定時對消防設施、消防器材進行檢查、保養、發現設施、器材損壞、丟失、過期、失效應及時維修、更換。
4、不得埋壓、圈占消防栓,不得在消防通道、防火間距、疏散天面上違章搭建鐵皮房。
5、按規范要求選用導線的類型、截面積和絕緣強度。室內導線應套管鋪設。
6、客人離店時應及時檢查室內消防安全并斷開所有電器設備電源,制定防火檢查制度。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為防火災,保護客人和員工及該單位生命安全及公司財產,減少火災危害,應付可能發生的火災事故,特制訂如下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一、組織機構
本單位成立滅火應急分隊。分隊由指揮員、通訊聯絡員、滅火行動員、疏散引導員、安全救護員組成。
二、各組人員職責。
指揮員:負責組織指揮滅火和疏散的全部工作。公安消防隊到場后聽從指揮并配合滅火等工作。
通訊聯絡員:負責將火災情況及時通知本單位領導、全體員工及時向119報警。
滅火行動組:利用器材(滅火器、消防水等)進行滅火。
疏散引導組:引導員工選擇正確路線向安全地區轉移。
安全救護組:負責搬運搶救傷員(視情況向120求救)。
三、信號規定
火災報警信號為:警鈴連續或大場呼救。
四、集合地點
本單位后面有一空曠集合場。按劃分的位置集合并及時清點人數。
五、因人員變動及時補充分隊人員。
六、防火懲罰制度
對違犯本制度的,視情況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開除處分、造成經濟損失的給予賠償,構成犯罪的報送相關部門追究刑事責任。對發現火災隱患及時通報和撲救火災有功者給50-500元獎勵。
七、滅火和應爭疏散演練制度:
單位每半年進行一次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演練時間分別三、九月進行。
八、本制度未列事項,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范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