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提高我礦防爆電氣設備管理水平和電氣設備完好率,加強我礦防爆設備的入井安裝驗收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本礦所有防爆設備的入井安裝驗收。
1、防爆設備入井,要嚴格執行入井合格證管理制度,即入井前必須由專職防爆設備檢查員對設備防爆性能進行檢查,合格后填寫防爆設備入井證。否則,井口信號把鉤工有權制止入井。對防爆設備無入井證入井的,按違章處理信號把鉤工。
2、搬運防爆電氣設備時,不得損傷防爆電器設備的隔爆性能和防爆設備的零件部件。
3、防爆設備的安裝,應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煤礦機電設備防爆細則》和《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要求進行安裝。安裝結束,必須經專職(兼職)防爆檢查員檢查合格后,方準送點運行。
4、安裝單位要有專人負責設備安裝原始資料的收集工作,為設備移交做好準備工作。
5、安裝好的防爆設備實行掛牌管理,必須標明設備的整定情況、包機責任人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