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鄉鎮政府防火安全委員會每季度召開一次消防工作聯席會議,遇特殊情況可隨時召開。
二、防火安全委員會成員要將各自負責的工作向會議報告,表揚先進,鞭策后進。
三、分析當前農村火災形勢,聽取村委會負責人消防安全工作匯報,根據季節安排部署階段性消防工作,通報發生的火災事故和存在的火災隱患。
四、研究制訂消防事業發展的總體規劃和措施和措施,對公共消防設施的建設、消防保衛力量的發展、社會消防安全責任制的落實以及重大火災隱患整改等重大問題進行督促和檢查,加大對消防的投入,為消防工作的正常開展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
五、聯席會議由防火安全委員會主任召開,全體成員參加,并做好會議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