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于運輸、保管、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人員每年必須有不少于兩次的業務知識學習時間,新工人未經培訓合格,不能從事易燃易爆工作。 二、在搬運、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時,嚴禁摔、擲、拋、拖、拉,要輕拿輕放。 三、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要嚴格防火制度,必須加強通風,防止達到燃燒爆炸濃度。 四、對生產設備和盛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和設備,要定期檢查維修,防止易燃液體和氣體跑、冒、滴、漏,并分庫存放。 五、在車間內臨時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要規定存放期限,指定存放地點,確定專人負責,并采取相應的防火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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