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范公司各部門、車間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的發生,保護公司財產和員工生命財產免受火災危害,根據國家《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各部門、車間應當遵守消防法律、法規、規章,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條公司總經理是本單位的消防責任人。各部門、車間的主要負責人是本部門、車間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本部門、車間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四條各部門、車間應當逐級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明確各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范公司各部門、車間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的發生,保護公司財產和員工生命財產免受火災危害,根據國家《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各部門、車間應當遵守消防法律、法規、規章,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條公司總經理是本單位的消防責任人。各部門、車間的主要負責人是本部門、車間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本部門、車間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四條各部門、車間應當逐級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明確各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