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消防管理責任制
??? (一)項目經理責任
??? 1.對項目工程生產經營過程中的消防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 2.貫徹落實消防保衛方針、政策、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結合項目工程特點及施工全過程的情況,制定本項目各消防保衛管理辦法或提出要求,并監督實施。
??? 3.根據工程特點確定消防工作的管理體制和人員,并明確各業務承包人的消防保衛責任和考核指標,支持、指導消防人員的工作。
??? 4.組織落實施工組織設計中消防措施,組織并監督項目施工中消防技術交底制度和設備、設施驗收制度的實施。
??? 5.領導、組織施工現場定期的消防檢查,發現消防工作中的問題,制定措施,及時解決。對上級提出的消防與管理方面的問題,要定時、定人、定措施予以整改。
??? 6.發生事故,要做好現場保護與搶救工作,及時上報,組織、配合事故的調查,認真落實制定的整改措施,吸取事故教訓。
??? 7.對外包隊伍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并對其進行評定。
??? 8.參加消防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從技術方面提出整改意見和方法予以消除。
??? 9.參加,配合火災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見。
??? (二)工長責任
??? 1.認真執行上級有關消防安全生產規定,對所管轄班組的消防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 2.認真執行消防安全技術措施及安全操作規程,針對生產任務的特點,向班組進行書面消防保衛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字手續,并對規程、措施、交底的執行情況實施經常檢查,隨時糾正現場及作業中違章、違規行為。
??? 3.經常檢查所轄班組作業環境及各種設備實施的消防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解決。對重點、特殊部位施工,必須檢查作業人員及設備、設施技術狀況是否符合消防保衛安全要求,嚴格執行消防保衛安全技術交底,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其認真執行,做到不違章指揮。
??? 4.定期組織所轄班組學習消防規章制度,開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動,接受安全部門或人員的消防安全監督檢查,及時解決提出的不安全問題。
??? 5.對分管工程項目應用的符合審批手續的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要組織作業工人進行消防安全技術培訓;若在施工中發現問題,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并上報有關部門或領導。
??? 6.發生火災或未遂事故要保護現場,立即上報。
??? (三)生產經理的職責
??? 1.協助本單位項目經理管理防火工作,具體落實對防火安全工作的布置和防火安全會議決定。防火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 2.領導支持消防安全工作。組織發動防火安全檢查,對查出的火險隱患通知書應認真研究,落實整改,對無能力解決的隱患應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報告,在未解決前應采取防火安全措施。
??? 3.下達生產或工作任務的同時,應具體地布置防火安全注意事項,狠抓檢查落實,發現違章及時糾正,并對違章人員進行教育或處理。
??? 4.經常進行防火安全教育,督促職工認真遵守國家消防法規和內部各項防火規定。對新職工、民工等在工作前要進行遵章守法教育,保證生產施工安全。
??? 5.對發生地火災事故在向上級主管機關報告的同時,組織補救并查清原因,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教育職工吸取教訓,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
??? (四)主任工程師的職責
??? 1.對分管范圍內的防火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具體負責落實防火安全會議提出或決定的關于本職工作范圍內防火安全工作的要求。
??? 2.對分管范圍內的有關人員提出具體明確的崗位防火安全責任,并督促落實。
??? 3.對分管范圍內自查或上級部門下發的火險隱患,應責成有關人員定期、定項、定標認真落實整改。
??? 4.制定本部門全年或季度生產計劃、工作計劃的同時應制定分管工作范圍事項的防火安全計劃,審定本部門年度設備、技改項目的同時,應有防火安全的措施,并相應作出規定,在下達檢修施工任務的同時,應制定嚴密的防火安全措施。
??? 5.認真執行國家建筑法規,對本部門新建、改建、擴建的建筑結構,必須按先審后建的工作原則,嚴格控制私搭亂建的違章建筑。
??? 6.認真學習執行國家頒發的消防法規和制定的各項防火安全規章制度。定期組織檢查本部門電器安裝,供氣管系、受壓容器、控制儀器等在生產運行中的安全狀況,對本部門易燃易爆設備要不斷研究降低或消除危險性的技改措施,不斷完善防火自動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