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組織義務消防隊
1、成立以單位工程施工負責人為組長,以安全負責人為副組長的消防管理小組其他成員若干人。
2、義務消防隊應當定期進行教育訓練,熟悉掌握防火,滅火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檢查和撲救火災。
(二)防火教育
1、現場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志,每月組織防火檢查。
2、使用電氣設備和易燥物品,必須嚴格防火措施,配備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安全。
3、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易燥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火符合防火規定。
4、施工現場和生活區,未經保衛部門批準不得使用電熱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