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公安部、教育部、國家安監總局等部委聯合制定發布了《消防安全常識二十條》(以下簡稱《二十條》)。內容通俗易懂、簡明扼要、操作性很強。
翻看《二十條》,我第一感覺就是“實用”。如果所有社會公眾都能掌握、應用上這些消防安全常識,我估計能把99%的火災事故消滅在萌芽階段。小到火災事前防范的點點滴滴,大到火災事發時如何逃生、自救的方方面面,《二十條》幾乎說了個遍,而且一看就懂、一學就會。但我認為最關鍵的是:要讓這救命的《二十條》,人人都知道、人人都做到才行。否則說難聽點,即使內容再好的宣傳材料、科普資料,如果沒人看、沒人用、沒人放在心上,那就是廢紙一堆。
都說“教育要從娃娃抓起”,我想這安全教育也應算其一吧?,F在很多學校即將秋季開學,不少地方都把“安全教育”作為開學第一課?,F在能否把《二十條》也列入其中,如果我們孩子都掌握了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識,并伴隨他們成長、收益終生,我想這安全意識、安全技能也就會影響到、扎根在他們身心之中,而且他們也會一代接一代地傳承下去。如此下來,我們所做的安全教育也好、安全常識普及也好,豈不都是功德無量、利在千秋。千萬別低估了小孩子,早在當年印尼大海嘯時,有一個在海灘上玩耍的小男孩發現海水異常,并聯想到安全課上學到的常識,他很快意識到要發生大災難了,迅速地告訴了家長和周圍人,結果一下子挽救了沙灘上好幾百人的性命。
另外,各類媒體也有義務和責任,通過插播公益廣告的形式,廣泛宣傳《二十條》內容。公交車上、站臺邊、地鐵里、社區公示欄中……都可以成為我們安全宣傳的基地和媒介。“安全”這東西,就是天天說、月月講,談一千遍、一萬次也不嫌多,只要大家伙兒都能知道了、掌握了,不出事故、沒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那就是勝利。
對于任何安全知識技能,如何由能“知道”,變為能“做到”筆者認為:“演練和演習”是重要手段。但千萬別把“演習”當成“演戲”,否則就是搞表面文章、做形象工程,就是在勞民傷財。學校、機關、企事業單位、工商業戶都應定期組織演練,不一定非要弄得轟轟烈烈,只要險情一發生,人們知道怎么做就行,如何報警撲救、怎樣避險逃生,想是這些內容掌握了、會用了,關鍵時刻要發揮出多大作用!能保住多少人性命呢!
《二十條》很好,很重要。但愿我們所有人都能知道,更能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