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4年2月15日,浙江省海寧市黃灣鎮五豐村部分村民在進行“普堂懺”活動時,發生了死亡40人的特大火災事故。血淋淋的事故教訓再次向我們發出了紅色警告。
??? 我國是一個多種宗教形式并存的國家,信教教徒有1億多人,佛教、伊斯蘭教、天主教、基督教在全國各地都有傳播。據統計,全國現有信教者的活動聚會場所(如寺、廟、觀、院、教堂等)8.5萬余處,其中在我國傳播僅有百年歷史的基督教就有教堂1.2萬余座,簡易活動場所(聚會場所)2.5萬座。在總面積為2357平方公里,人口為74萬的江蘇省大豐市,就有基督教堂(包括簡易活動場所)14座,基督教徒4000余人。如何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防止火災,確保占人口總數7﹪的信教徒們的人身安全,不讓他們重步“2.15”浙江海寧火災事故致死的村民后塵,是一個令我們值得深思和探討的問題。在此,我們先分析一下宗教活動場所存在的火災隱患。
??? (一)建筑耐火等級偏低
??? 全國各地現有的宗教活動場所絕大多數為19世紀末20世紀初興建的,建筑大多采用磚木結構,屋頂、梁、柱、椽等建筑構件均為木質,耐火等級多在三級以下。火災荷載大,一旦發生火災,容易引起迅速蔓延。
??? (二)用火、用電不規范
??? 宗教活動場所普遍存在用火、用電的消防安全隱患。在傳播佛教的寺、廟、觀、院中,信教者大多以“燒香”的方式來拜祭心中的“佛”。一個寺廟的“香火”越旺,火種管理難度就越大。在用電方面,由于建造年代久遠,多數廟宇、教堂在新建時,未能同步規劃設計用電設施,大量的線路直接從可燃的木結構上敷設,未穿管保護。電氣線路私接亂接現象普遍存在,尤其是在基督教堂中,為了營造傳講“圣經”的燈光效果,大多數教堂都設置了一個小型舞臺,舞臺內大量使用可燃布料和大功率照明燈具,為發生火災埋下了禍根。
??? (三)人員疏散難度大
??? 宗教場所在進行各種宗教活動時,普遍存在人多、疏散的走道寬度狹小、參加人員年紀偏大的現象(在此僅以江蘇省大豐市基督教堂為例,建筑面積為400平方米的講經大堂,每星期參加“禮拜”活動的教徒多達千余人),一旦發生災害事故,人員將一時難以疏散,大量的人員將會在火災中被踐踏而死。
??? (四)消防設施普遍缺乏
??? 由于各類宗教活動場所大多設置在偏遠地段,消防通道不暢。消防車無法迅速趕赴現場進行處置。場所室內外消防用水、消火栓、滅火器等配置達不到自救的要求。
??? (五)消防安全管理力度較小
??? 一方面,公安消防機構普遍存在“不愿管,不想管,不敢管”的現象,害怕由于管理力度過大,造成不必要的負面影響和正面矛盾。另一方面,宗教事務管理部門和宗教單位本身存在“不會管,無人管,無法管”的現象,容易造成漏管、失管。
??? (六)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工作不落實
??? 近年來,各級政府和消防部門以消防宣傳“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農村”為工作中心,在全國各地廣泛深入地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月”、“119消防日”等消防宣傳教育和公安部“61號令”宣傳貫徹活動,但對宗教場所的消防宣傳、培訓仍停留在個別現象,不能持之以恒地加以重視和推廣。
??? 為了切實改善宗教活動場所的消防安全條件,根據《消防法》和公安部、監察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進一步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的若干意見》的要求,進一步加大宗教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