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全國各地沿街商業店鋪小作坊火災事故時有發生,引起了各級消防部門的高度重視,專門組織開展了專項整治等措施,加強宣傳教育、整改火災隱患,控制火災事故。但是火災隱患仍時有反彈,頗為棘手。如何探索加強消防安全管理的有效途徑和長效機制,切實加強沿街商業店鋪、小作坊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遏制該類場所亡人火災多發的勢頭,已成為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緊迫課題。為此,筆者對該類場所火災多發的原因和解決對策進行初步的調查和思考,認為建立沿街商業店鋪小作坊消防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勢在必行。
一、沿街商業店鋪小作坊火災隱患普遍存在的主要原因
(一)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不到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三條:消防工作由各級人民政府負責。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每年各級政府都必須逐級簽消防安全責任書,但是沿街商業店鋪小作坊是城市中最常見且面積相對比較小的場所,隸屬于各辦事處轄區范圍之內,在責任制落實過程中,由于單位小且多,辦事處及社區人員少,并未嚴格按照責任制進行落實或者是落實不徹底。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在落實的時候由于本身消防安全知識欠缺,宣傳和貫徹消防法律法規不力,未能有效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識,并且在重大節日及火災多發季節未能嚴格消防安全檢查,且防火措施采取不當,致使該類場所的消防安全責任制未得到有效落實,是火災多發的根本原因。
?。ǘ┤粘O腊踩珯z查落實不到位。按照公安部61號令重點單位的界定標準,沿街商業店鋪由于場所面積小,功能簡單,通常達不到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界定標準,沿街商業店鋪多為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既不屬公安消防機構管轄,也不屬派出所管轄。依據公安部73號令“公安消防機構應當根據本轄區火災規律、特點以及結合重大節日、重大活動等消防安全需要組織監督抽查”,但是由于公安消防機構和公安派出所警力有限,對該類場所的檢查也只限于專項治理,無經常性和持續性。街道辦事處及社區無行政執法權,日常檢查只限于督促和說服工作,致使該類場所日常消防安全檢查落實不到位,存在明顯的失控漏管現象。
?。ㄈ┤藛T消防安全意識淡漠。沿街商業店鋪的從業人員大多是外來人員,流動性大,且文化素質相對較低,消防安全意識淡薄,加上宣傳教育不到位,使得他們對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和火災的危害性認識不足,大部分店鋪內無任何滅火器材,缺乏自我保護意識,不懂得火災撲救和疏散逃生知識,面對突如其來的火災,往往是束手無策。
?。ㄋ模┫涝O施器材短缺。沿街商業店鋪小作坊經營者(企業主)普遍缺乏管理經驗,消防安全管理意識較差,特別是家庭式作坊,普遍在消防設施建設和技術改造上舍不得花資金,在落實火災防范措施、嚴格消防管理上舍不得花精力?;緵]有對消防安全投入或投入極少,造成場所內缺乏必要的消防設施和器材、違規用火用電、違規違章操作,電氣線路陳舊老化,擅自拉接臨時電氣線路、可燃物品亂堆亂放等現象十分普遍,甚至存在堵塞安全通道、鎖閉安全出口、在建筑的樓梯、窗戶等處加裝固定的鐵柵欄、防盜網、“產宿合一”等嚴重消防安全隱患。一旦發生火災事故,將嚴重影響逃生和施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