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的不斷進步,為了緩解城市越來越嚴重的土地緊缺問題。從而地下建筑就成了一種主要緩解方法,而地下商場在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因為其構造等因素,就勢必形成內部如果發生災害時,要比其它災害更加危險。特別是屬于大量人在其中活動的商業空間,如果沒有安全上的保障,一旦發生火災,將造成極大的損失。下面就幾點對地下商場火災危險性及預防對策的幾點見解。
(一)地下商場的火災危險性分析
一是人員疏散困難。地下商場發生火災,將會有大量人員受到威脅。如果火災發生在營業時間,大量的顧客和經營管理人員需要疏散、救助。由于環境條件的限制,地下商場的出入口少,疏散距離長,被困人員只能通過限定的出入口進行疏散。而且在地下商場內,自然采光量很少,有的甚至沒有,基本上使用燈光照明,室內的能見度很低。而在火災中,為了防止火勢蔓延,往往要切斷電源,里面會很快達到伸手不見五指的程度,這也嚴重地妨礙了人員的疏散。因此,地下商場發生火災,造成大量人員傷亡的可能性很大。
二是產生煙氣量大,毒性大。地下商場發生火災時,燃燒的氧氣是通過與地面相通的通風道和其漏洞補充的。這些通道面積狹窄,氧氣供應不足,故處于不完全燃燒狀態,產生相當多的濃煙,由于空氣供應量不足,陰燃時間長,容易產生大量的CO、H2S等有毒氣體,同時,地下建筑的密封而無法排至室外直接威脅其內部人員和參加搶險救援的人員安全。
三是火災發生幾率高,蔓延迅速。一是用電量大,如前所述,地下商場的采光通風等全部依靠電,而就目前國內市場來看,電線、電纜、電器設備有相當多的一部分屬不合格產品。二是人員流量大,人員過多過雜也使隨機起火的因素增多。例如吸煙者亂扔煙頭曾是多起火災的直接原因。另外商場內容易產生大量的細碎垃圾,在明處一般會被較快消除,而那些在隱蔽角落的垃圾卻常常不被人注意,一些火災正是由于這類垃圾引起的。三是空間大,可燃物多。地下商場是一個大整體,商品擺放密集,加上裝修材料大都屬易燃可燃材料,一旦發生火災,即迅速蔓延成大災。
四是高溫會對建筑造成破壞,影響疏散。由于地下商場可燃物多,火災荷載大,火災時熱煙很難排出,內部空間溫度上升快,極易產生“轟然”。而可燃物多,“轟然”發生的幾率越大,發生時間也會越短,其產生的高溫將對建筑結構及防火分割產生更大破壞,造成建筑倒塌,引起火災蔓延從而縮短疏散允許時間。
五是火災隱患多。大型地下商場的采光、通風等全部依靠電。而地下建筑內部潮濕,易加速各種電器設備絕緣老化。通風不良又造成柜臺內各種射燈等局部烘烤的熱量難以散發,極易烤燃商品。
六是火災撲救難度大,逃生困難。地下商場一旦著火,消防人員無法直接觀察到火災的具體位置與情節,而且只能通過地下建筑物設定的出入口進入,經常是冒著濃煙往里走,加上照明條件極差,不易迅速接近起火位置;
(二)地下商場的消防安全現狀及原因
如今多數地下商場先天不足,安全疏散出口數量或疏散距離不足,消防設施不到位或缺乏保養,建筑的自防自救能力差。
一、防火安全意識不強。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審核同意擅自改建、裝修或改變使用性質的現象還屢有發生,再加上此類場所大多存在防火分區超面積、安全出口數量不足、疏散距離偏長、消防設施不到位、“三合一”等問題,給防火工作帶來困難。
二、消防設施投入不足,消防設施維護管理不善。部分單位太過注重經濟效益而忽視了消防安全,有的在建設時未按規范要求設置固定消防設施,即使設置了,有的為增加使用面積,把消防設施圈占在包房或商鋪內而影響了正常使用。有些單位在消防驗收后就放松了對消防設施進行維護、保養,致使設備元件老化、損壞等不能被及時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