滅火器是撲救初起火災的重要消防器材,輕便靈活,可移動,稍經訓練即可掌握其使用方法,是普遍使用的滅火器材中比較理想的滅火工具,應按照《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根據適用范圍、被保護場所的火災危險性、可燃物料的種類、數量、火災可能蔓延的速度、撲救難度、設備或燃燒特點進行滅火器(滅火劑)類型選擇;并根據被保護場所的面積、滅火器的滅火級別(保護面積和周長)確定滅火器的型號和數量。
筆者發現,當前在滅火器選擇和配置時存在以下幾個問題,應引起注意。
當前在選擇和配置滅火器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
1、在選擇滅火器方面存在的問題
(1)用B、C類干粉滅火器去撲救含碳固體可燃物或可燃建筑構件的A類火災。
(2)用不適于滅帶電火災的滅火器去撲救帶電設備火災。
(3)用會造成水漬、粉塵或泡沫污染的滅火器去撲救精密儀表或貴重電氣設備火災。
(4)設置點的環境溫度超出滅火器的使用溫度范圍。
2、在配置滅火器方面存在的問題
(1)配置基準相差幅度較大。對同是甲類廠房,有50平方米配一具滅火器和20 平方米配一具滅火器的,差異很大。
(2)對儲放可燃物的各類危險場所的分類和分級不統一,致使滅火器的配置基準交叉重復,彼此矛盾,造成技術上的不合理現象。
(3)滅火器配置基準規格的滅火級別不等,使按規定配置的不同類型滅火器的滅火能力不等效,差異很大,不符合消防實戰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