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經濟建設的迅速發展,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廣泛應用于社會各個領域,是國家經濟建設和人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物質。這些物品在一定條件下是安全的,但當其一旦受到某些因素的影響,就可能發生燃燒、爆炸,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如管理人員從業人員管理不規范,憑主觀意志行事,更容易使易燃易爆化學物品造成火災爆炸事故。由此可見,實行規范化管理是非常必要的。
所謂規范化管理,即法制化、制度化、標準化管理,它是科學化管理的基本要求。用法規、制度和標準來保證某項管理活動實現總體管理目標,把一切管理活動約束在規范之中,減少管理活動的盲目性和隨意性。易燃易爆化學物品規范管理是公安消防部門的一項重要行政管理職能。在多年的危險物品管理工作中,消防部門形成了一套規范化管理措施,收到了一定的管理效果,但也存在著一些問題,如管理范圍不明確,管理措施不規范,管理法規不健全,管理體制不理順等。為了更好地實施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管理職能,現就規范化管理談些淺見。
一、易燃易爆化學物品規范化管理的范圍
易燃易爆化學物品規范化管理的范圍,主要指兩個方面。一方面是指當前依照國家法規,納入消防監督管理的物品;另一方面是指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各個管理環節的工作程序、工作標準、安全措施等方面的規范。依法管理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是指有燃燒、爆炸、腐蝕、毒害、放射等性質,在生產裝卸、運輸貯存、使用過程中,易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毀損的物品。公安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和《化學危險物品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品名表》規定了公安消防監督機構應該監督的類、項、品名。
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監督管理的主要環節有生產、使用、經營、貯存、運輸等5個環節,公安機關為保障社會公共安全,針對上述各個環節的特點制定一系列的法規標準和制度,對其人、地、物等方面進行制約和規范,并不斷通過消防監督檢查,人員培訓和火災處理等來實施嚴格管理,使各個管理環節與各項規范措施形成一個閉合型管理體系,以對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嚴密控制,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
二、規范化管理的保障措施
易燃易爆化學物品規范化管理,必須認真貫徹落實“積極預防,從嚴管理,服務生產,保障安全”的方針,從各重要環節上進行規范,實施嚴密管理。
(一)法制化。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對化學物品管理,是代表國家行使的一種行政職能,必須法制化,以完備的法律形式來規范和統一這種管理,使危險物品管理具有權威性。我國現已形成較為完整的法規體系,對危險品的生產、使用經營、貯存、運輸等主要環節進行了規范。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監督管理辦法》等都是危險物品管理的行政法規。
(二)制度化。這是指公安機關應依照國家有關法規制定出一套對危險物品管理的規章制度。同時,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和公安部門的有關管理辦法,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單位都應制定一套適用需要的制度、守則和規程等,把國家的法規和管理部門的管理辦法轉化為本單位的規章制度,把責任分解落實到使用單位法人代表、各級領導、各崗位工作人員的肩上,調動各方面的積極因素,綜合治理,齊抓共管。
(三)標準化。危險物品管理,是一項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專門管理工作。根據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特性,國家和有關部門制訂了一系列的防火標準、規范、規定和辦法,在各個環節上都有嚴格的規定和標準,必須認真貫徹執行。
(四)程序化。程序化是指導某項管理工作的步驟和順序。危險物品管理的程序化,就是把危險物品管理中的某些管理行為程序化,以保證危險物品管理法規和標準的具體實施。即規定消防監督機關和管理對象應通過哪些步驟順序來執行國家法規和標準。
程序化還要求管理部門的辦事手續、各種表格、證件都要規格化。對管理對象申報的事項規定答復時限,公開辦事程序,講究辦事規格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