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總在重演相似的一幕又一幕。我們的工作也總是在無效中反反復復。今年2月15日,在吉林市中百商廈,54人在火災中喪命,原因仍是“逃生無路”! 事故不斷檢查不斷。去年年底井噴的事還在街談巷議之中,今年元宵,一連三起慘案又接踵而至:北京密云踩踏、吉林煙花爆炸、山西呂梁礦難,繼而貴州礦難、中百火禍、海寧火禍;然而有關部門的對策,除了大檢查,還是大檢查。試想,連逃生無路這種長期作亂的明患都查不出,我們還能查出什么? 檢查不斷事故不斷。前年,“藍極速”火禍發生在安全月,當時北京市的領導說,“一邊整頓,一邊出事,群死群傷,教訓深刻。”可值得注意的是,就在新一輪大檢查的第一天,北京警方就向世人公布了一個駭人聽聞的數字,全市2400多家網吧,合法經營的竟不到200家。另據新華社和南方日報報道,廣東3000多家網吧,僅有十分之一合格。上海也有上千家無證經營的地下電腦屋。 這與洛陽“12.25”火禍后,全國大檢查的情況一樣:2000年12月26日,致死309人的東都商廈大火剛滅,有關部門就按慣例立即布置檢查,僅成都警方就出動916人,對全市公共場所進行突檢,幾個小時內,便查出火災隱患976項。常言道,法律是最牢的安全網,是最好的滅火劑。可是,為什么平時不依法管理,非要等到出事后才一轟而起,大顯威風,大搞檢查? 阜新藝苑歌舞廳大火后搞大檢查,10天剛過,233名無辜者尸骨未寒,克拉瑪依又有325人喪生火海;1999年綦江虹橋垮塌,緊接著是拉網式檢查,而2000年九江新建防洪堤和東莞的樓房照樣垮塌;2002年安全月期間,大檢查規格之高、規模空前,可繼北京網吧火災4天后,6月20日,雞西城子河煤礦,竟爆炸于檢查當中,124人慘死...... ,上述種種,難道不值得深思? 搞安全不是搞運動。我們不要只以查出隱患的數字大小,來評價有關部門工作的深入程度,要從這些數字上看到工作是否到位,看到安全欠賬的多少;要知道安全執法,功夫應下在大檢查之外,日常工作之中,要走出大檢查的誤區。減少事故要從預防入手,這就要求安全監管部門不懈不怠,以《安全生產法》為準繩,來安排日常工作的要點和重點。安全生產不能再以運動去折騰了,需要長效機制。 此外,大檢查還不利于建立自我約束機制,使企業安全管理被誤導為應付檢查,很容易導致弄虛作假;加之大檢查往往臨時抽調大量非專業人員參加,使檢查的科學性和權威性受損,使蒙混過關的經營者和業主自以為是,難免助長大膽欺法的歪風。 檢查者也是責任者。公民遵章守法,業主依法經營,執法者不折不扣,三者相輔相成,才是確保安全生產。而執法者嚴格執法,依法辦事是關鍵所在。要相信安全法律的法力遠比大檢查強得多。倘若實在舍不得“大檢查”這種形式,建議政府盡快建立對大檢查進行檢查的制度,或者改大檢查為小檢查,在明確檢查者的責任的前提下,依法搞好365天的小檢查,日積月累,收效一定會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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