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城市社區建設發展較快,初步建立起了社區服務體制。與此同時,一些從政府和企業分離出來的社會職能,轉由社區來承擔。由于社區工作人員少,精力有限,消防安全隱患大,社區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和消防自我管理水平未得到及時發展,致使社區火災高發不降。據統計,我國社區火災占火災總起數的40%左右。因此抓好社區消防工作,改善社區消防安全環境,不僅能保證社區防范能力的提高,而且對建立社區的消防安全防控體系,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就目前而言我國的社區消防工作還不夠完善,社區消防工作還存在的很多困難和問題有待解決。一是部分社區組織對消防工作重要性認識不足,社區防火組織不能真正發揮作用。雖然建立了防火組織,但其工作人員大多沒有經過專業消防培訓,對消防工作普遍存在不懂、不會等問題。
二是消防組織制度不健全,職責不明確,消防經費投入不足,滅火設施不完善。部分社區內除一些單位投入少量經費,用于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教育,整治火災隱患,購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外,社區居委會消防設施和器材很少。
四是社區消防基礎設施建設薄弱。除新建小區外,大部分社區尤其是老居民住宅小區普遍存在消防設施器材不足和消防通道不暢問題,小區內未設置消火栓和未配置滅火器材的現象比較突出,有的小區甚至沒有基本的消防水源。
五是派出所對社區的消防監督管理沒有落實。普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派出所的部分民警對消防監督工作認識不到位;二是警力不足;四是消防機構對派出所專兼職消防民警的防火監督業務培訓、指導、檢查、考核不夠;五是社區警務室沒有發揮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