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項目負責人在動火作業前24小時,開一類區域一類動火證
②動火作業前,應檢查電焊、切割等動火作業所需工器具的安全可靠性,不得帶病使用。
③動火作業部位應與存儲廢料、正在破碎、裝卸廢料系統采取可靠的隔絕措施,架設防護擋板(2m高)和防護隔離帶。(動火作業點外5m架設防護擋板,防護擋板外5m架設防護隔離帶)
④動火作業現場周圍的鎂合金廢料物質應清理干凈。
⑤動火作業的物件上若沾染有鎂合金廢料,在動火前應將其清除干凈,清除時應采用不產生火花的銅玻合金或不銹鋼制作的工器具,嚴禁用鐵器工具敲打,以免產生火花。
⑥高處動火作業應清除地面上的鎂合金廢料和鎂粉,并采取圍檔及接火盤防止火花飛濺和火花濺落的安全技術措施,同時在動火地點地面上應設置專職的看火人員。
⑦動火作業現場應備6-8具MFZL8型滅火器、消防熔劑≮1T、消防干沙≮1T,保持現場通道暢通和消防道路暢通。
⑧動火作業結束后,動火作業人員應消除殘火,安環科、倉庫確認無遺留火種,方可離開作業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