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引言
高層建筑消防用水量分為室外消防用水量與室內消防用水量,其中室外消防用水量即指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室內消防用水量包括室內消火栓用水量、室內自動噴水用水量、室內水幕用水量及室內泡沫用水量等。室內各消防用水系統相對獨立,每個子系統要設消防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泵接合器設在室外,與室內對應的消防子系統相連通,作為室外消防車向室內供水的設施。
《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簡稱《高規》)對以上所述室內外消防用水量均有明確的規定,但對于從室外通過消防水泵接合器向室內輸送的消防流量卻沒有合理的規定。依據《高規》,一個消防水泵接合器配一個室外消火栓和一輛消防車。照此說法,一棟超過80米的一類高層建筑(除住宅以外),至少要設8個消防水泵接合器和11個室外消火栓,其中8個消防水泵接合器和8個室外消火栓專門供應室內高低區消火栓系統和自動噴灑系統用水,這部分水量至少110L/S;另外3個室外消火栓負責供應30L/S室外消防用水量。《高規》第7.3.6條規定,室外消火栓的數量應按室外消火栓用水量確定。這與前面的說法是相矛盾的。前述室內消防用水量已在室內考慮,而室外再增加這部分內容就是重復設計,這種重復設計是否有必要,值得商榷。如果考慮增加從室外輸入到室內的這部分用水量,則室內外消防總用水量計算應為:室內消防用水量X2+室外消防用水量。由此引起儲水池容積、室外消火栓數量、室內管網布置等發生變化。如果不增加這部分水量,這部分用水量又從什么地方來?筆者根據設計實踐就高層建筑消防用水量的合理分配問題談談自己的觀點。
??? 2. 基本觀點
高層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專供高層建筑的室外滅火而用,滅火時,消防車從室外消火栓取到消防用水,在建筑外圍(四周)進行滅火。室外消火栓的數量應根據《高規》規定的室外消防流量而定,并均勻布置在建筑四周消防車能夠容易達到的地方。
高層建筑室內消防用水量(其數值仍按《高規》要求考慮)應分為兩部分,各占室內總消防用水量的1/2,其中一部分由室內消防泵系統供水,另一部分由室外消火栓供水,稱之為“室外供內消火栓”,這部分消火栓要與上述室外消火栓區別開來,這部分消火栓設在建筑外的水泵接合器附近。室內各獨立系統的用水量均采用這種消防流量的分配方法?!笆彝夤﹥认鹚ā钡乃从墒姓芫W供給,壓力要求同一般室外消火栓,其數量根據工程內容依規范的室內消防系統用水量而確定。
通過以上消防流量的分配改進,建筑室內消防泵的供水量可以大大減少,室內消防管網及對應配套設施也有所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