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認真執行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對所管轄班組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 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及安全操作規程,針對生產任務特點,向班組進行書面
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認手續,并對規程、措施、交底的執行情況經常檢查,隨時糾正違章作業。
3、經常檢查所轄班組的作業環境及各種設備、設施的安全狀態,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對重點、特殊部位的施工,必須檢查作業人員及各種設備、設施的狀況是否符合要求。嚴格依照安全技術交底的要求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其執行,做到不違章指揮。
4、定期和不定期組織所轄班組學習安全操作規程,開展安全教育活動,接受安全部門或人員的安全監督檢查,及時解決發現的不安全隱患問題。
5、對分管工程項目應用的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嚴格執行申報、審批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停止使用,并上報有關部門或領導。
6、發生因工傷及未遂帶有要保護現場的,立即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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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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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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