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實現“消除隱患,控制火災,確保安全”的消防工作目標,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把消防安全納入日常管理之中,本校與各消防安全負責人簽定本責任狀:
一、各部門工作人員,對所負責的工作范圍內的防火安全有義務進行監督與巡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主管領導。
二、在工作中做到人走燈滅,人走關閉電源。各部門不允許有帶電器或用電設備到校使用,如發現沒按規定關燈的工作人員,主管領導將對其進行警告、罰款處分。
三、定期檢查工作范圍內的消防設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定期參加全校進行的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和消防演練。
四、做好開展消防安全工作的材料收集及情況登記工作,并及時交辦公室存檔。
五、若該項工作一學期內無安全事故發生,檔案資料完善較好,學校將給與適當獎勵,對發生安全事故的將根據事故的大小和原因追究其責任。
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
各部門主管領導:
各室責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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