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體衛藝的副校長對校長負責,協助校長主抓學校體衛藝工作,為此,校長與分管體衛藝副校長簽訂如下安全工作責任狀:
1、做好對大型文藝活動和校內集體活動的安全管理。組織學生參加各種大型文藝活動,應當排查不安全因素,制定預防措施和應急預案。外出前必須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配備學校領導和足夠的教師帶隊。校內組織集體活動時,各班級要做好學生的管理工作,嚴格請假制度,沒經過班主任的允許任何學生不得隨意離開隊伍。要嚴格帶隊管理,按要求順序帶出、帶回,嚴禁亂帶,防止擁擠、踩傷事故的發生。
2、做好運動會的安全管理。組織學生參加運動會,應當排查不安全因素,制定預防措施和應急預案。加強體育場地、器材、活動的管理,場地、器材要經常檢查,及時維修,消除隱患。在組織學生劇烈運動時,要禁止有病、體弱及身體不適者參加。
3、做好大課間活動安全管理。要教育和鼓勵全班學生積極參與大課間活動,同時加強學生大課間活動的安全教育,增強學生安全意識和安全自護能力。要求班主任跟班參加活動,及時檢查、了解、監督、管理本班大課間活動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保證大課間活動質量,同時負責活動安全工作。要教育和鼓勵全班學生積極參與大課間活動,同時加強學生大課間活動的安全教育,增強學生安全意識和安全自護能力。
4、對管理不到位,長期存在安全隱患,校長將追究責任;若發生安全事故的,將按照《Z縣學校安全管理責任追究辦法》實行責任追究。
5、本責任書從簽定之日起執行,如工作變更由接任者繼續履職責。
簽定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