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電鉗工對所在崗位的安全負責任。
二、嚴格執行電鉗工操作規程。
三、自覺遵守電鉗工崗位責任制。
四、嚴格執行停送電制度、及停送電操作規程。處理故障時,必須嚴格按照停電、送電、對地放電、掛接地線、停電裝置懸掛“有人工作、嚴禁合閘”警告牌等步驟進行操作,確保施工安全。
五、必須熟悉業務范圍內的高低壓供電系統,做到“熟知本崗、牢記系統”。
六、加強熟悉業務范圍內的高低壓供電系統的巡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匯報礦值班領導,努力將事故處理于萌芽狀態。
七、及時處理生產過去時程中出現的各類事故,將影響降到最低萌芽狀態。
八、對供電系統的合理性提出合理化建議。
九、認真搞好機電質量標準化工作。
十、積極參加事故分析追查及安全活動,從中吸取經驗教訓。
十一、全年生產過程中,未發生人為因素造成的機電事故,本人均無“三違”現象,全礦未發生死亡事故,礦根據全年生產任務完成情況,視情節給予處罰或獎勵。
十二、本責任狀一式兩份,煤礦一份,責任人一份。
機電副礦長簽字: 年 月 日
電鉗工簽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