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四川省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監督檢查暫行辦法》等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為切實加強指揮部安全管理,降低生產安全事故率,保障指揮部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確保完成生產安全指標,國道108線鴨浮巖至紡織大道段公路改建工程指揮部部同安全處 簽訂安全文明施工責任書。
一、本責任書是國道108線鴨浮巖至紡織大道段公路改建工程指揮部與指揮部安全處簽訂的安全文明施工責任書。
二、國道108線鴨浮巖至紡織大道段公路改建工程指揮部工程處安全工作要點: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以及上級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在經理的領導下負責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2、負責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對新職工進行安全教育,組織開展各種安全活動。
3、組織制訂、修訂本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提出年度安全生產計劃,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4、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貫徹事故隱患整改制度,制定整改措施,檢查督促整改工作。
5、參加項目的設計審查、竣工驗收等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6、負責監督施工單位特種設備安全工作。
7、監督檢查安全用火制度的執行情況
8、深入現場檢查,解決有關安全問題,糾正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遇有危及安全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并立即報領導。
9、負責各類事故的匯總上報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檔案。按規定參加事故調查、處理。
10、檢查督促施工單位做好安全裝備的維護保養和管理工作。
11、督促指導施工單位做好相應安全工作,配合領導做好年度安全工作考核。
三、本責任書從簽訂之日起,至工程竣工日止為本安全責任書實施期,屆時國道108線鴨浮巖至紡織大道段公路改建工程指揮部對安全處安全工作進行綜合考評。
四、 獎罰規定:
1、遵守指揮部安全管理制度,積極配合指揮部開展安全工作,從工程開工日至竣工日無重傷、死亡、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給予安全處員工1000元/人獎勵。
2、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機損事故、交通事故、火災事故、治安事故、重傷死亡事故等)的,嚴格按照相應安全責任追究,由指揮部研究決定處予相關責任人處罰。
五、本責任書一式二份,指揮部辦公室、安全處各執一份。
六、本責任書由國道108線鴨浮巖至紡織大道段公路改建工程指揮部與安全處負責人簽訂。
鴨紡指揮部: 安全處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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