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酒店保安部(簡稱甲方),為確保**酒店租戶______ 有限公司(簡稱租戶)及其職員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租戶應承擔租賃場地范圍內防火、防盜等相關事件責任,為了預防消防和治安事故的發生,特簽訂如下責任書:
一、 消防器材配置:
1、 商鋪公共區內的滅火器、緊急逃生緩降器,及租戶室內之自動噴淋及煙感報警系統由甲方負責配備,乙方需按下述標準
自行配備室內滅火器、空氣呼吸器,滅火器配置標準為每
20m2一個,空氣呼吸器為常住人員每人一個。
2、 租戶在進場裝修期,場內嚴禁吸煙,嚴禁動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動用明火時,請務必至酒店保安部消防中心辦理動火
證,同時裝修工人必須至保安部辦理臨時出入證。
3、 租戶工作人員不得隨意亂扔煙頭,不得在電梯間、電梯內等公共區域吸煙。
4、 租戶應盡義務組織全體員工參加酒店的消防演習活動,并對新員工進行消防知識及消防意識培訓。甲方可免費提供培訓導師。
二、 用電安全:
如因特殊情況,租戶需添置任何大功率電器(如取暖器、電爐等)前均應向酒店物業部申請,經工程部同意后方可使用,不得隨意改電路及開關。辦公區域無人時,務必關閉所有電源,以防電火引起火災。
三、 財物安全:
現金和貴重物品務必保存在最安全的地方,應在下班時隨身帶離租用
場地,以免意外事故帶來損失。
四、 人身安全:
為確保租戶職員的人身安全,請勿將易燃易爆危險品帶入或堆放在租賃場所,如汽油、酒精、可燃氣體、鞭炮等。
五、 租戶需搬入、搬出家具和辦公用具時,應事先到酒店營業部,辦理貨放行單。保安憑營業部簽字認可的放行單放行,以免租戶財物丟失。
六、 對租戶存在的安全隱患,甲方有權以書面形式下發整改通知書,而租戶必須按整改要求及時整改,否則甲方有權根據情節輕重采取相應的措施。
七、 此責任書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各執一份。簽字蓋章生效。
甲 方:**市**區**酒店安保部乙 方:
代表人:代表人:
二零 年月日二零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