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人身和設備安全,杜絕重大設備損壞事故、人身重傷事故和責任事故,加強安全超前管理和監察制度,加大查禁違章力度,夯實安全生產基礎,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進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使安全生產“可控、在控”,實現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履行安全生產責任,簽訂本責任書。
一、期限:2013年 3 月 1 日至 2014 年 3 月1 日
二、遵循的方針與原則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2、堅持“保人身、保設備、保發電”的基本原則;
3、堅持完善制度,健全組織,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原則;
4、堅持培養高素質員工隊伍的原則;
5、堅持可控在控、預防為主的原則。
三、安全目標
1、不發生重大及以上人身事故;
2、不發生重大設備事故;
3、不發生火災事故;
4、不發生惡性電氣誤操作事故;
5、不發生人員責任事故;
6、不發生同等及以上責任的交通事故;
7、不發生管理型違章和指揮性違章;
四、承擔的責任
(一)安全責任
1、積極組織班組成員參加反事故演習和安全活動及春(秋)季節安全大檢查等活動,認真學習電力生產的各種規程,把好安全生產第一關。
2、在值班期間,堅守崗位,集中思想,按時檢查運行情況,對所承擔的具體工作負全面責任。
3、做好現在危險點的控制,確保監護到位,措施完備,安全生產每個過程、環節都必須安全可靠。
4、工作中遇到危及安全生產的情況應及時報告上級領導。
5、在場長的領導下,迅速處理設備運行異常和事故、迅速查明原因,做好詳細記錄。
(二)制度保障責任
1、 保證政府、華電新能源集團公司、山西華電廣靈風力發電有限公司有關安全生產法規、標準、規程、制度在負責范圍內全面執行。
2、 依據上級有關法規、標準、規程、制度制定適合本單位的安全制度,確保制度的明確性和可操作性。
3、 充分發揮安全保證和安全監督兩個體系的作用,保證各項制度的貫徹實施。
4、 為員工提供定期培訓并制度化,保證員工掌握所需要的生產技能、安全知識以及規程要求,培養嚴謹的工作作風。
五、考核兌現
按照《山西華電廣靈風力發電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獎懲辦法》、《甸頂山風電場考核細則》的有關規定考核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