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每年發生的中小學生安全事故中,溺水是造成中小學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殺手之一。隨著夏季的來臨,中小學生發生溺水事故又進入了高發期,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精神,為了學生的健康和安全,特簽訂以下防溺水安全目標責任書:
1、上學、放學途中要結伴而行,按時回家,不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與同學結伴游泳。3、不在無家長或監護人帶領的情況下游泳。
4、不到無安全設施、無救護人員的水域游泳。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險惡的地方游泳。6、不到水邊玩耍嬉戲。
7、不盲目下水施救。
家長要盡到監護人的職責,做好預防溺水事故的家庭教育,根據孩子的身心特點,選擇正確的家庭教育方式,時時提醒孩子,做到 “四不”: 不準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與同學結伴游泳;不在無家長的陪同下游泳;不到無安全保障或不熟悉的水域游泳。通過經常性教育,讓孩子養成一種珍愛生命、遠離危險水域的自覺性。
為了學生的安全,學校和家長必須增強安全責任意識,共同加強防溺水教育,同時承擔相應的教育管理責任,確保學生無溺水事故發生。
班 級: 學生簽字:
班主任簽字: 家長簽字:
沁陽市外國語中學
201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