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以及公司的有關規定,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生,保障員工健康安全及財產安全,維護安全生產秩序,促進公司的穩定發展,確保公司生產安全,特制定安全生產責任書。
一、設備管理員的安全職責
1 在生產經理領導下,對所分管的工作負安全領導責任。
2 協助開展安全技術研究工作,積極采用先進技術和安全防護裝置,參加研究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方案。
3 協助落實公司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參與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組織實施。組織起草和修訂機械設備的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
4 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及投產試車工作。
5 參加車間重大傷亡、火災、爆炸等各類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6 督促檢查車間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協調重大安全隱患的整改。
7 監督車間的安全管理,經常巡回檢查。
8 監督特種設備及安全附件、氣瓶、防塵、防毒和防靜電裝置、機械和電氣聯鎖裝置、監視和測量設備的定期安全檢查、校驗工作。
9 協調相關部門對特種設備的登記取證工作,對特種作業人員登記和作業監督管理。
10 協調公司內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
二、設備管理員安全控制目標
1 不發生輕傷及以上事故;
2 不發生群傷惡性事故;
3 不發生損失1萬元及以上的設備、機械事故;
4 不發生一般火災事故。
三、獎懲:
將根據有關法規和廠規對簽訂人的安全生產責任書的執行情況進行相應的獎懲。
部門經理(簽字): 日期:
安全責任人(簽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