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以及公司的有關規定,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生,保障員工健康安全及財產安全,維護安全生產秩序,促進公司的穩定發展,確保公司生產安全,特制定安全生產責任書。
一、模具管理員的安全職責
1 及時傳達、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堅持生產與安全的“五同時”。
2 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制定生產計劃,組織安排生產,制止違反安全生產制度、規定和安全技術規程的作法,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3 負責起草和修訂機械設備的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
4 負責特種設備及安全附件、氣瓶、防塵、防毒和防靜電裝置、機械和電氣聯鎖裝置、監視和測量設備的定期安全檢查、校驗工作,及時整改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有隱患要堅決停用。
5 在生產過程中出現不安全因素、險情及事故時,要果斷正確處理,立即報告分管領導,并通知相關部門,防止事態擴大。
6 及時如實的報告生產安全事故,組織重大傷亡、火災、爆炸等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組織制定事故的防范措施。
7 負責監督排查安全隱患,保證安全生產。
8 加強生產設施的安全使用管理和安全操作規程的執行。
二、模具管理員安全控制目標
1 不發生輕傷及以上事故;
2 不發生群傷惡性事故;
3 不發生損失1萬元及以上的設備、機械事故;
4 不發生一般火災事故。
三、獎懲:
將根據有關法規和廠規對簽訂人的安全生產責任書的執行情況進行相應的獎懲。
部門經理(簽字): 日期:
安全責任人(簽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