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中交第二航務工程局深圳南坪快速路(二期)工程第七合同段項目經理部
乙方:
為更好地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原則,執行項目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控制重大傷亡事故的發生,確保項目部和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不受損失,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創建項目建設工程安全 、文明工地。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自覺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及項目部制定的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認真做好班前安全教育,協助安全部門管理好施工現場。
2、杜絕施工中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包括未遂事故),安全事故率控制在5‰以內,施工現場安全達標評分在80分以上,安全管理達到規范化、標準化。
3、認真做好施工前的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定期開展班組安全活動,發揮主動精神,在施工前向安全部門提出有預見性地建議并提供有針對性的辦法,共同制訂安全措施。
4、甲方應為作業人員配發個人安全防護用品,對班組全體人員進行班前安全交底,以確保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保障安全生產工作順利開展和進行。
5、乙方在施工中應絕對服從甲方的一切安全生產檢查、督促與決定。
6、獎罰:如乙方在施工期間,能遵章作業,安全事故發生率為零,則給予一定的經濟獎勵;如乙方不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并造成人員受傷、機械損壞(包括事故未遂)等安全事故,除追究主要責任人的責任外,還要實施經濟處罰。
7、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 項目部 乙方:
負責人(簽名): 責任人: (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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