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預防或減少火災事故發生,加強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我市營業網點的資金、財產和員工人身安全,達到年內無火災事故發生目標,實現全市農村信用社業務經營的穩健運行,聯社分管領導與各網點負責人簽訂二O一四年度消防防護工作責任書。
一、年度目標
(一)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上級管理部門有關新時期消防防護工作的規定和措施,把增強全員防范意識和預防各種火災作為工作重點,全面落實年度消防防護工作責任目標。
(二)層層成立消防防護工作領導組織,層層簽訂消防責任書,實行“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
(三)年內各營業網點不得發生社會影響大、經濟損失大、員工傷亡的火災事故。
(四)認真做好員工防范、防火技能培訓,做好消防演練工作。各聯社組織轄內員工特別是崗位責任人接受滅火器材維護管理和使用操作的培訓教育,每年最少要組織一次員工滅火演練,確保每個員工都會正確使用滅火器。同時應保存培訓和演練情況的影像資料。
(五)按照《建筑滅火器材配置設計規范》規定的要求,各網點應根據配置場所的危險等級、火災種類,環境溫度和對保護物品的污損程度,對現有滅火器的滅火級別、類型、放置位置,配置數量和保護距離每年進行一次全面復查,凡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年內必須徹底整改,配置數量面達100%(按營業場所面積計算)。
(六)做好對滅火器的日常管理和維護。要建立滅火器材維護管理檔案,記錄配置數量、放置部位、維修類型和維修管理的責任人。明確維護管理責任人的職責,保證滅火器不挪作它用,擺放穩固,沒有埋壓,滅火器要取用方便。保持滅火器外表清潔、干燥,沒有銹蝕現象,避免日常曝曬和強輻射。品牌完整清晰,保險銷和鉛封完好,噴嘴和噴射軟管暢通,沒有堵塞、變形和損壞現象。各網點年內不少于二次定期消防檢查,檢查內容包括:責任人履責情況,滅火器壓力值是否處于正常壓力范圍,滅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內等。
(七)認真完成好上級部門部署的有關消防護防工作任務。對要求上報的有關報告、報表必須及時、準確、完整上報,并保證資料質量,凡延誤時間或漏報的,要在考核中酌情扣分。
二、考核與獎懲
年終聯社組織有關人員,組成消防防護工作考核組,對各網點消防防護工作落實執行情況進行年度考核,綜合評分。
(一)對發生火災事故的網點,在年終考核考評時,實行“一票否決制”;同時取消單位和有關責任人員當年的評先資格。
(二)在消防防護工作上,網點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并與切身利益掛鉤的考核辦法,對年內無火災事故,做到組織機構健全、規章制度健全,任務目標落實,消防設備到位。在年終考核時,與各聯社安全保衛工作考核掛鉤。
(三)對發生火災的單位,針對情節、性質給予責任人相應的行政處分。
(四)因管理混亂等因素,造成消防防護工作未落實到部門和個人,對隱患、漏洞未及時整改、堵塞,導致火災事故發生的,處以網點負責人經濟處罰,并視情節給予行政處分。
(五)在發生火災事故后隱瞞不報的,給予責任人行政記過以上處分。
三、執行時間
本責任書從二O一四年一月一日起執行,至二O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