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預防為主、群防群治、防消結合”的方針,加強我廠反恐及安全防范和防火安全工作,杜絕各類案件和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我廠安全優質供水任務的順利進行,特簽訂本責任書: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責任人: 責任人:
簽約人:(簽章) 簽約人:(簽章)
一、本責任書效力
1、本責任書自甲方、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2、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能效力。
二、約定事項
1、乙方在甲方轄區內作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作業過程中出現任何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安全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
2、乙方領導要高度重視安全防范工作。乙方的法定代表人對本單位治安防范和安全防火工作負總責,乙方負責本單位所在區域各項安全防范工作制度、措施的制定、落實和隱患整改。接受甲方監督,不發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和災害事故,如發生任何案件或事故均由乙方負全責。
3、乙方應盡可能固定本單位工作人員,并將本單位工作人員的基本情況進行統計報送至甲方相關部門備案,辦理工作人員出入證件。如有人員變動,要及時通知甲方辦理相關手續。
4、乙方工作人員進廠作業時,必須按要求佩戴上崗證。
5、乙方要定期對本單位人員進行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確保本單位人員無違法違紀現象和各類事故的發生。
6、乙方在作業期間,區域內(西圍墻至西流湖東岸,南北圍墻以內)必須有專人24小時進行巡邏防護,保障水廠的生產安全。
7、乙方需保證作業區域內外環境衛生,并遵守甲方的有關創建、綜合治理等相關規定。
8、乙方應配合甲方有關安全、消防、創建等檢查人員的檢查,并按照甲方檢查小組提出的整改方案進行整改,如不及時整改,甲方有權按規定采取措施進行處罰。
9、嚴禁乙方工作人員在生產區域內隨意走動。
10、乙方應遵守甲方有關安全、保衛、環境衛生、綜合治理等相關規定。
11、乙方在作業期間的人員、車輛必須接受甲方的統一管理和指揮,不得沖撞甲方的管理人員。進廠車輛必須持有我單位的車輛通行證,否則拒絕進廠。
三、違約責任
由于乙方的責任造成甲方對外停止供水、設備損壞、廠區停電等,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