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企業車輛管理,使企業車輛得以安全、正常運行,特簽訂此駕駛員安全責任書,其具體內容如下:
1、機動車駕駛員對安全行車負有直接責任,因此必須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觀念,確保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2、認真學習及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保證在車輛運輸途中,正常安全駕駛。
3、出車前必須帶齊有關證件,檢查車輛情況,發現故障,及時報告辦公室,及時修理,嚴禁帶病車上路。認真執行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安全檢查。完成任務后及時檢查車輛,并向領導匯報安全情況,及時維護保養車輛,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4、遵守企業規章制度,嚴格服從辦公室調派,不得借故推委,不得私自用車,不得把車轉借他人。
5、嚴禁酒后駕車,做到文明禮貌,按路線行駛,做到禮讓“三先”。情況不明,不盲目強行通過。
6、嚴格遵守單位車輛及駕駛員的有關規定,車輛停放在指定的車位,做到不亂停放。
7、保證每周應保持不低于3個小時的學習時間(含業余時間)。學習方式以自學為主,必要時由公司總辦統一安排。
8、及時審驗駕駛證,做守法文明的駕駛員。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生效,由雙方各自保存一份。
單位名稱: 駕駛員: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