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單位已按照自治區消防安全領導小組《關于在全區深入開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動的公告》要求,全面進行了消防安全自查整改,并就消防安全工作做出如下承諾:
1.嚴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規,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深化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
2.認真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3.加強防火檢查、巡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保證防火間距、防火分區符合消防技術標準要求。
5.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并確保完好有效。
6.保證不違規留宿人員,不在建筑外墻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7.加強對從業人員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保證所有人員熟練掌握消防安全常識。
8.制定切實可行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開展滅火疏散演練。
9.結合單位實際,強化針對性安全防范措施,嚴防火災事故發生。
單位負責人:蘭喜蓮 承諾時間:2013年09月25日 (加蓋單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