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作為煤礦的管理人員,是煤礦安全生產責任人,是礦工生命的護衛者,為保障礦工的身體健康、生命和財產安全,防止和遏制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現向公司承諾,在工作中嚴格履行以下職責和義務:
一、嚴格按照七條規定要求,結合“十條禁令”做好各環節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大監督監管,守規盡責;加大考核,著重解決現場安全問題,為職工打造安全生產環境。
二、切實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理念,對本企業安全事務負有義不容辭的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樹立“一切事故都是可防可控”的理念,嚴格執行煤礦行業標準,嚴格遵守煤礦相關法律法規及規定,及時貫徹落實相關文件及會議精神。四、不斷提高自己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按時參加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違章指揮,監督檢查對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為。
五、保障員工安全教育培訓、應知應會教育培訓;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六、樹立表率作用,不斷強化和獎勵正確的安全行為,定期進行績效考核,實現安全生產管理的持續改進。若違反以上承諾,我愿意接受相關的處罰及處理。
煤礦名稱:山西煤銷集團四通煤業有限公司
承諾人:
時間: 201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