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做為監測工的班長,我承諾在工作中做到如下幾點:
1、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礦井通風安全監測裝置使用管理規定》,并按產品說明書進行操作。
3、監測工必須熟悉各種傳感器的工作原理,接線、編號、安裝程序及系統線路的布置。
4、本安線路的安裝選用要符合本安型電氣設備,不合格的嚴禁使用。
5、對有故障的通道、傳感器應及時維修或更換,確保監控系統正常運行。
6、傳感器敏感元件應每周更換一次,對受高瓦斯沖擊或靈敏度下降的敏感元件及時更換,由地面進行調校。
7、安全監測工更換敏感元件、處理故障有可能導致信號中斷的操作時,都應事先和地面機房人員聯系。
8、安全監測工不得隨意更改傳感器的報警點、斷電點及編號。
9、對由于本人的失職,造成通風、安全、生產事故的,根據安全生產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罰。
二、安全承諾書期限:
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監測班長(簽字): 年 月 日
通防科長(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