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做為通防工,我承諾在工作中做到如下幾點:
1、必須經過培訓,取得安全技術工種操作資格證書后,持證上崗。
2、必須熟知礦井通風系統、避災路線,熟悉井下通風設施的安設方法和要求,了解有關煤礦瓦斯、煤塵爆炸的知識,掌握《煤礦安全規程》對通風構筑物的規定,了解井下各種氣體超限的危害及預防知識。
3、負責永久密閉、臨時密閉的施工及設施的安設、檢查和維護;負責永久風門、臨時風門、調節風窗的安設。
4、負責測風站、風橋的施工。
5、負責通風設施的拆除。
6、負責通風設施的維修。
7、認真學習質量標準化要求,按標準施工。
8、發現設施損壞時,要及時匯報、處理。
9、要認真填寫施工記錄和檢查記錄。
10、及時完成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
11、對由于本人的失職,造成通風、安全、生產事故的,根據安全生產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罰。
二、安全承諾書期限:
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通防員工(簽字): 年 月 日
通防科長(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