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為規范XXXX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管理,使污泥得到有效處置,同時進一步提高污泥處置水平,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促進經濟社會和環境可持續發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就XXXX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有關事項,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本協議,共同遵守。
一、總則
1.1甲方委托乙方對XXXX污水處理廠所產生的脫水污泥進行處置。
1.2甲方應積極協調政府主管部門爭取對污泥處置提供各種形式的補貼或支持費用,乙方予以支持和配合。
1.3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認真履行本協議的各項義務,開展對XXXX污水處理廠污泥的處置,并保證其工作符合相關法律、法規。乙方應承擔和自身過錯相適應的違反本協議的責任,但乙方不承擔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和有關的損害賠償責任。
1.3乙方應在執行本協議中憑借專業知識和各種經驗做好本職工作,積極配合甲方污泥的生產、運輸管理工作;甲方應依據其自身的經濟實力和條件做好相關工作,并積極配合乙方的協調工作,且須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應密切配合,以確保本協議的順利執行,保證對XXXX污水處理廠污泥的處置工作正常開展。
1.4甲乙雙方同意行使或履行其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二、定義
2.1“合同”系指系現有合同。
2.2“合同價款”系指根據本合同規定,由甲方支付給乙方的費用。
2.3“本項目”是指本合同XXXX污水處理廠污泥委托處置實驗合同。
2.4“合同生效日”:指合同簽訂當日。
2.5“污泥處置費”指甲方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價格和乙方處置的污泥量支付給乙方的費用。
2.6“污泥運輸補貼”指甲方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價格和乙方處置的污泥量、運輸距離支付給乙方的費用。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甲方的權利:
3.⒈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對XXXX污水處理廠的污泥進行處置的過程中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
3.1.2 甲方對乙方違反本合同要求的行為,有權提出書面的整改要求。
3.1.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配合,迎接主管部門的檢查、調研和業務指導。
3.1.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與污泥處置有關的污泥量資料及相關檢測報告。
3.2甲方的義務:
3.2.1按合同規定支付合同價款。
3.2.2甲方應積極協調在政府相關主管部門爭取各種形式的污泥處置費用。
3.2.3在乙方遵守合同的條件下,確保合同不被無故中止。
3.2.4嚴格執行本合同所有約定。
3.3乙方的權利:
3.3.1在國家法律、政策范圍內,乙方有權建立以經營者為首的生產經營管理制度正確行使生產經營權和經營管理自主權。
3.3.2受托對XXXX污水處理廠的污泥進行處置,按時足額收取甲方支付的合同價款。
3.3.3在保證正常運行質量的前提下,優化污泥處置的運行工藝及決定內部行政事務。
3.3.4開發以污泥為資源的環保副產品。
3.4乙方的義務:
3.4.1組建高素質的管理團隊和技術團隊,制定務實、高效的管理制度,保證污泥處置實驗工作的正常開展。
3.4.2遵守國家法律,執行國家政策,完成合同規定的污泥處置實驗任務,維護國家、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
3.4.3在保證污泥處置設施、工藝正常運行的條件下,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處置特殊情況下的污泥,但處理過程中增加的運行成本費用由乙方同甲方協商解決。
3.4.4應依法納稅。
3.4.5乙方在受托期內,應確保安全生產,如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3.4.6保證污泥處置設施的正常穩定運營。
3.4.7乙方在設備檢修需要停運和非正常停運時應及時通知甲方。
3.4.8乙方在受托期內不得出現不經處置棄置污泥等行為。
3.4.9制訂污泥處置管理應急處理預案,確保緊急情況下對污泥的妥善處理。
3.4.10嚴格執行本合同所有約定。
3.4.11乙方應做好各項安全生產工作。
四、委托形式
在受托期內,乙方享有XXXX污水處理廠污泥的獨家處置權,甲方不得再委托其它單位進行處置或開展處置,乙方經化驗分析,明確表示無法處置的重金屬超標污泥除外。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五、合同價款及費用支付
5.1付費基礎:以乙方污泥處置量,依照合同單價確定污泥處置費用;以乙方污泥處置量和運輸距離,依照合同單價確定污泥運輸補貼。
5.2合同單價:
按每噸污泥X元作為支付給乙方每噸污泥的處置費。
按X.00元/噸·公里的運輸單價向乙方提供污泥運輸補貼。
5.3污泥處置費及運輸補貼計算方式
污泥處置費=當月污泥處置量×污泥處置費合同單價
污泥運輸補貼=當月污泥處置量×運輸距離×運輸單價
5.4支付方式:
5.4.1乙方在完成月份工作后,向甲方遞交污泥處置費用支付函及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的污泥處理量;
5.4.2甲方在收到乙方污泥處置費支付函后在五(5)個工作日內將污泥處置費支付給乙方。
5.4.3如對合同價款有爭議,對無爭議的部分先按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合同價款,對有爭議的部分待爭議解決后根據爭議解決結果付款。
5.6污泥處置費及污泥運輸補貼實施辦法
合同生效后,若甲方暫時未能爭取到政府的污泥處置補貼或其它形式的污泥處置費用,則甲方先按上述5.2款污泥運輸補貼的確定原則向乙方提供污泥運輸補貼。當甲方獲得政府對污泥處置的補貼或其它形式的污泥處置費用后則按上述5.2款污泥處置實驗費的確定原則核定單價,按時支付給乙方。
六、委托范圍
乙方在受托期內,負責對XXXX污水處理廠的污泥進行處置,并根據XXXX污水處理廠的污泥泥質特點,采取相應的措施達到國家規定技術要求。
七、質量管理標準及要求
7.1乙方應建立相關管理制度,保證污泥的處置質量。
7.2處置前泥質要求:送到污泥處置實驗場的的污泥含水率應不高于80%,且重金屬應不超過《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 園林綠化用泥質》(CJ248)標準。
7.3處置后泥質要求:根據XXXX污水處理廠的污泥特點,進行處置并達到國家要求的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的要求,資源化的達到《GBT 23486-2009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 園林綠化用泥質》標準。
7.4 泥質檢測
乙方定期對處置后污泥的相關指標進行化驗,并出具分析報告。
7.5受托期間,乙方保持污泥處置場所的整潔,做好環境衛生、廠區綠化、保潔管理。及時清運污泥,并進行消毒,確保無蚊蠅滋生,空氣流通無異味。
7.6受托期間,乙方若有棄置情況,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八、污泥處置量的認定
計量方式,采用磅站過磅稱量的計量方式,以磅站稱量的運輸量作為計算污泥處置費的依據。
九、違約責任
9.1關于乙方的違約責任:
9.1.1乙方在受托期內未盡乙方的義務,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9.1.2如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必須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具體處罰標準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9.2關于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方在委托期內未盡甲方的義務,甲方應承擔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合同的變更、解除和中止
10.1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甲方、乙方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對合同條款做出任何修改,均須由甲方、乙方雙方協商,以書面補充合同形式進行。
10.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經甲方、乙方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10.3 甲方的解除
下述每一條款所述事件,如果不是由于甲方的違約或由于不可抗力所致,如果有允許的糾正期限而乙方在該期限內未能糾正,即構成乙方違約事件,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
a、乙方發生特別重大質量、生產安全事故,無法完成對污泥的有效處置實驗;
b、乙方有隨意棄置等行為,嚴重影響到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
c、根據中國法律乙方進行清算或資不抵債;
d、乙方未履行本協議項下的其它義務,構成對本協議的實質性違約,并且在收到甲方說明其違約并要求補救的書面通知后15個工作日仍未能及時補救該實質性違約;
10.4 乙方的終止
下述每一條款所述事件,如果不是由于乙方的違約或由于不可抗力所致,如果有允許的糾正期限而在該期限內未能糾正,即構成甲方違約事件,乙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有權要求甲方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甲方任何聲明被證明在做出時即有嚴重錯誤,使甲方履行本協議的能力受到嚴重的不利影響;
(2)甲方未能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履行向乙方支付污泥處置實驗費或運輸補貼的義務且超過2個月;
(3)甲方未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構成對本協議的實質性違約,并且在收到乙方說明其違約并要求補救的書面通知后的 15 個工作日內未能補救該實質性違約。
十一、委托處置期限
委托污泥處置實驗期為合同生效日起XX年。
十二、不可抗力
雙方約定:簽約雙方任一方由于受諸如戰爭、洪水、臺風、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不能執行合同時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三、爭議解決與適用法律
13.1本合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解釋。
13.2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
⑴雙方協商解決;
⑵協商無效時,向XXXX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其它
14.1本合同期滿后,結合當時的實際情況及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合同是否延續問題,雙方另行商議。
14.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另行簽訂更改或補充合同,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14.4當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發生變化時,本合同按規定相應進行調整。14.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簽署: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